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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建筑、房地产业营改增政策解读与操作实务”研修班的通知【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作者:建筑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网    
时间:2016-03-30 10:42:40 [收藏]
为切实帮助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在全面实施营改增之际,掌握营改增实施细则,了解营改增带来的变化与影响、企业的应对策略以及如何防范和化解涉税风险,从而能够游刃有余地应对营改增的变化。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特开设系列“建筑、房地产业营改增专题培训班”,欢迎各相关单位积极派员参加
    关键词:建筑 营改增 房地产业 培训
    一、课程收益
    1、第一时间掌握营改增的最新政策与动态,树立风险防范意识,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
    2、掌握营改增业务的基本内容,掌握营改增过渡期事项的管理;
    3、掌握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4、掌握营改增对房地产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二、培训对象
    1、建筑施工、安装、装饰、勘察设计等企业管理层、财务部门、涉税管理、法务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2、房地产企业管理层、财务部门、涉税管理、法务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3、税务系统、税务师事务所及高校从事税务研究或教学的相关人员。
    三、课程内容
    (一)营改增税收政策解析
    1、为什么要营改增?营改增的指导思想及改革的方向?
    2、营改增的背景;增值税的征税原理;
    3、财税【2016】36号深度解读——适用税率、纳税人分类管理、征税范围、计税方法、税基确定、纳税业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税收减免、征收管理、试点期间事项特殊规定、过渡优惠政策、跨境应税行为。
    (二)营改增过渡期事项的管理
    1、原有固定资产、存货的进项税额抵扣问题;
    2、过渡期资产购置的税务处理问题;
    3、跨期业务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判定问题;
    4、老工程项目的认定及税务处理;
    5、账外收入及挂账收入的税务处理问题;
    6、营业税差额征税余额的税务处理问题;
    7、营改增前的业务营改增后折让的税务处理问题;
    8、营改增前的业务营改增后退回的税务处理问题;
    9、营改增前预收款的税务处理;
    10、营改增前企业高管和业务人员的培训。
    (三)营改增对企业的总体影响
    1、营改增对企业组织架构的影响(母子公司、总分公司的选择,总分公司内部交易的增值税处理等);2、营改增对企业经营模式的影响(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的选择,材料采购对象的选择等);
    3、营改增对企业合同签订的影响;
    4、营改增对企业税收负担的影响(价格水平、成本构成、进项税率等);
    5、营改增后税负转嫁的条件和方式;
    6、营改增对企业财务成果的影响;
    7、营改增对企业财务核算的影响。
    (四)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营改增后建筑业的应税项目;
    2、营改增后建筑业销售额的确认;
    3、营改增后建筑业能够抵扣进项税额的成本和无进项税额的成本;
    4、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5、营改增对挂靠工程的影响;
    6、营改增对分包工程的影响;
    7、营改增后劳务用工的选择;
    8、营改增后甲供材的税务处理;
    9、营改增后清包工的增值税处理;
    10、营改增后一甲多乙合同的税务处理;
    11、营改增后施工企业的会计处理。
    (五)营改增对房地产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营改增后房地产业的应税项目;
    2、营改增后房地产业销售额的确认;
    3、营改增后房地产业能够抵扣进项税额的成本和无进项税额的成本;
    4、营改增后土地成本的增值税处理;
    5、营改增后行政规费的增值税处理;
    6、营改增后利息费用的税务处理;
    7、营改增前未完项目的增值税处理;
    8、营改增后销售营改增前存货的税务处理;
    9、营改增后还迁房的增值税处理;
    10、营改增后基础设施建设费的税务处理;
    11、营改增后商砼土的增值税处理;
    12、营改增后绿化费的增值税处理;
    13、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处理。
    四、师资力量
    ·财政部、税务总局从事政策研究的相关专家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专门从事税务研究的专家教师
    ·陈斌才  国家税务总局干部学院、扬州税务学院教授,著名建筑房地产业税务研究的专家
    五、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第一期  2016年4月27日-28日(26日报到)
    第二期  2016年5月21日-22日(20日报到)
    2、培训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六、培训费用
    1、培训费人民币3000元(含培训费、场地费、结业证书等费用),费用均不含食宿。
    2、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的培训可提供食宿。就餐为自助餐,收费标准为120元/人天。住宿条件为普通间220元/人天,商务间380元/人天,新商务间480元/人天(住宿费用含游泳、健身、净娱乐、宽带上网等费用)。
    七、结业证书
    完成全部课程学习,经考核合格,获得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的结业证书。
    八、报名联系
    联系人:徐朝阳   13381376009   报名邮箱:769864166@qq.com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务部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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