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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钢铁工业60年发展回顾与展望

作者:建筑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网    
时间:2009-12-23 10:06:08 [收藏]
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没有强大的钢铁工业,就不可能有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和国防的巩固。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算起,我国钢铁工业已经走过了60年的发展

    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没有强大的钢铁工业,就不可能有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和国防的巩固。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算起,我国钢铁工业已经走过了60年的发展历程。在这60年的风雨兼程中,我国钢铁工业经历过坎坷和曲折,更有过乘风破浪、快速发展的辉煌。在新中国成立60年周年之际,回顾我国钢铁工业60年的发展历程,总结60年的发展成就和经验,分析当前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对于促进钢铁工业未来又好又快发展,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

    一、钢铁工业60年的发展历程

    1.新中国钢铁工业的恢复和初步发展(1949―1957)

    我国近代钢铁工业起步于1890年成立的汉阳铁厂。但由于制度缺陷和长期战乱,钢铁工业发展相当缓慢。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我国能生产钢铁的大企业只有19家,勉强能够修复生产的只有7座高炉、12座平炉、22座小电炉,当年钢产量只有15.8万吨,仅相当于最高年产量的1943年的1/6。新中国成立后,新政府进行的第一步工作是对已有的钢铁企业进行接管。1947年至1950年相继接管了30多家钢铁企业。第二步是组织企业迅速恢复生产。1949年7月,石景山钢铁厂首钢前身)、鞍钢、本钢率先恢复生产。此后,钢铁工业恢复生产工作迅速由东北向全国展开。短短的3年间,全国共恢复和扩建高炉34座,平炉26座。到1952年,全国粗钢、生铁和钢材产量分别达到134.9万吨、192.9万吨和112.9万吨,全面超过解放前的历史最高水平;钢铁工业总产值达到136959万元,比1949年增长6.1倍。

    1953年至1957年是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这一时期,在苏联的帮助下。钢铁工业开始了大规模投资建设。投资的重点是建设武钢及鞍钢和本钢的改扩建等8个重点钢铁项目。此外,还改扩建了河北龙烟铁矿、安徽马鞍山铁矿、湖北大冶特殊钢厂等8个限额以上的钢铁项目;以及天津钢厂、唐山钢铁厂、北京石景山钢铁厂、上海第一钢厂等23个限额以下钢铁项目。“一五”时期,钢铁工业的基建投资额达34.5亿元,占全国工业基建总投资的13.9%。其中,鞍钢的改建投资为15.45亿元,占该时期钢铁工业总投资的44.8%。经过大规模建设,形成了鞍钢、武钢、包钢鼎足而立的新局面。到1957年,全国钢产量达到535万吨,比1952年增长了3倍,其中,鞍钢钢产量291.2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54.4%;实现工业产值46.5亿元,比1952年增长2.7倍。

    2.大跃进和钢铁工业的调整、整顿(1958―1965)

    在“一五”时期钢铁工业取得了巨大进展的背景下,1958年我国进入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这年2月,《人民日报》发表了国民经济要“大跃进”的社论。5月,党的八大二次会议提出要在1962年或更多一点时间内,钢铁产量赶上或超过英国;在1972年或更多一点时间内,钢铁产量赶上或超过美国,会后,工业提出了“以钢为纲”的口号,要求7年、5年甚至3年内提前实现原定的15年钢产量赶上或超过英国的目标。8月召开北戴河会议,提出1958年钢产量要比1957年翻一番,即从535万吨提高到1070万吨。由于1至8月全国实际产钢量只有450万吨,全年要完成1070万吨的高指标,意味着要在该年剩下的1/3的时间内完成全年计划的3/5。为了实现这一按常规不可能实现的高指标,国家提出要打破常规大跃进,全国要地不分南北,人不分老幼,全民总动员,一起大炼钢铁。通过这样一场史无前例的全民大办钢铁运动,1958年的钢产量虽然达到了1107万吨,实现了既定的翻番目标,但所生产的钢中有1/4以上是不能用的劣质钢。由于头脑发热,1959年又提出在上年的基础上产量再翻一番的高指标,继续钢铁大跃进,但当年实际产量只有1387万吨。1960年钢产量虽然达到1866万吨,但由于轧钢能力不足,生产的钢不能顺利转化成材,结果造成钢锭积压,企业效益不佳。全年钢铁工业实现利润仅3.83亿元,比1957年的10.65亿元下降了65%。更为严重的是,持续3年的大炼钢铁和“以钢为纲”,还造成了国民经济中农轻重比例关系和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严重失调,结果1961年被迫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

    钢铁工业的调整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1)缩短钢铁工业战线,精简职工。从1960年底到1962年底,钢铁行业的职工人数从373.3万人精简至75.7万人。(2)压缩基本建设投资,停建了大部分项目。1961年钢铁工业的基建投资缩减为11.88亿元,1962年进一步减至5.07亿元。(3)大幅度调低钢产量计划指标。1961年钢产量年度计划指标调低至850万吨。1962年钢产量指标调低至600万吨。到1962年底,钢产量虽然从上年的870万吨减少至667万吨,但钢铁产品的品种质量以及钢铁工业内部矿山、冶炼和加工各环节平衡关系有所改善。

    1963年至1965年,中共中央决定继续实行对包括钢铁工业在内的国民经济进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钢铁工业在这3年的继续调整期间,一是增加供应农业用的钢材生产数量。3年调整时期,供应农业用的钢材达到了188.7万吨,比“一五”计划时期增长近1倍。二是把扩大品种、提高质量和满足国防工业对尖端材料的需求摆在了突出位置。针对当时钢材品种较少,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各部门需要的情况,冶金部组织企业加强科学实验研究,提高设备装置水平,充分发挥现有设备潜力,试制新品种,增产稀缺品种。三是加强矿山建设力度,解决钢铁工业内部比例失调问题。在3年调整期间,矿山投资占钢铁工业总投资的比重,由“一五”计划时期的16.1%提高到22.7%―29.7%。

    经过1961―1965年的5年调整,钢铁工业生产有了恢复性的增长,钢材品种质量有了较大改善,绝大部分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3.十年文革中钢铁工业的停滞和徘徊(1966―1976)

    经过5年的调整,钢铁工业的发展开始步入正轨。国民经济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本应是钢铁工业加快发展的良好时机。但是,就在“三五”开局之年的下半年,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爆发了,钢铁工业正常生产秩序完全被打破了。从1967年初到1968年底,钢铁行业一直处于夺权、武斗、停产的极度混乱之中,钢铁工业出现严重倒退,钢产量连续2年出现负增长。1967年,全国钢产量下降至1020万吨,比1966年减少了1/3。1968年,又下降至904万吨,比1967年又减少了11.4%。同时,钢铁工业其他技术经济指标也出现了严重的倒退。1968年与1966年相比,高炉利用系数下降了18.1%,生铁合格率降低了1.04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更是下降了72.1%,而入炉焦比却上升了13.3%。

    钢铁生产的严重倒退引起了政府的高度关注,1968年8月,国务院召开了有冶金部、煤炭部和几个军工生产部门重点企业参加的全国性会议,要求这些部门和企业停止武斗,尽快恢复生产。在这种背景下,钢铁工业开展了恢复和整顿工作。(1)逐步恢复原来的生产指挥组织系统。1970年1月,冶金部发出正式通知,要求各企业把生产组织重新恢复为厂、车间、工段和班组的建制,被迫更名的企业要重新恢复其原来的名称。(2)陆续把下放到“五七”干校和农村的管理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调回原单位工作,或重新安排工作,同时将支“左”军代表陆续撤走。(3)加强企业管理。1970年1月,冶金部召开10家重点钢铁企业生产座谈会,强调要坚持合理的规章制度,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4)大抓矿山建设。为改变黑色金属矿山因长期武斗而停产和破坏严重的局面,国务院业务组于1970年初提出要“大打矿山之仗”。随后,在国务院的支持下,冶金部在本溪召开了矿山工作会议,并在一段时间内重点抓了矿山建设,使铁矿石产量有了较大的提高。全国铁矿石产量由1968年的2679万吨增加至1970年的6422万吨,增长了1.4倍。(5)恢复和抓紧“三线”工程建设。“三线”建设始于1964年,纳入“三线”建设的钢铁项目包括攀枝花钢铁基地、成都无缝钢管厂、重庆钢铁[5.920.85%]公司、重庆特殊钢厂、昆明钢铁厂、贵阳钢铁厂、遵义铁合金厂等。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冲击和破坏,这些项目要么处于停工状态,要么工期比计划大大延长。在这次恢复工作中,被停工的项目开始复工,被延期的项目开始加快进程。1970年7月攀钢建成出铁,次年出钢,成为我国西南最大的钢铁基地。1970年9月,西北“三线”建设重点工程酒泉钢铁公司的1号高炉建成投产。

    通过上述工作,全国钢铁生产得以止跌回升,1969年生产钢1333万吨,比上年增长47.5%;1970年生产钢1779万吨,同比又增长了35.5%,超过“三五”计划预定的产钢1600万吨的计划指标量:1971年钢产量突破了2000万吨;达到2132万吨,比上年增长19.8%。

    1972年:中央决定利用有利的国际环境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加快引进一批国内急需的技术装备。国家计委针对我国钢铁工业“钢不成材,材不对路”的矛盾日益突出的问题,提出了《关于进口一米七连续式轧板机问题的报告》,得到中央的批准。1974年9月,一米七轧机系统的项目引进正式在武汉钢铁公司实施。这个以40亿元的代价引进的具有20世纪70年代世界先进水平的轧机系统于1978年12月建成投产,并形成了300万吨热轧板卷的生产能力,缓解了我国国民经济所急需的热轧带钢、冷轧薄板、镀锌板、镀锡板和冷轧硅钢片等钢材品种短缺的矛盾。这对后来武钢的改造和钢铁工业发展打下了一个较好的基础,是“文革”时期钢铁工业少有一个亮点工程。

    但是,从总体上看,由于“四人帮”的干扰破坏,钢铁企业中一批懂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的干部受到打压,一些不懂钢铁的外行取得了企业领导权,再加上长期的高指标、长战线、瞎指挥,致使钢铁工业资金、设备浪费严重,行业发展又出现了倒退,1974年以来钢产量出现大幅下降。本来1974年至1976年这3年的计划产量都是2600万吨,而实际上1974年只生产2112万吨,比1973年减少410万吨;1975年生产2390万吨,比1973年减少132万吨;1976年生产2045万吨,比1973年减少477万吨,仅相当于1971年的水平,产量整整倒退了5年。同计划相比,3年共少生产钢1322万吨。

    总之,十年文革,我国钢铁生产出现了十年起伏、十年徘徊,加上管理混乱,使得1976年钢铁工业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1966年相比出现了大幅度下降,钢铁工业的发展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4.钢铁工业的发展新起点和改革的起步与展开(1977-1991)

    粉碎“四人帮”后,钢铁工业与全国各行各业一样进行了拨乱反正,工作重点转移到生产建设上来,所有钢铁企业先后开展了恢复性和建设性整顿,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考勤制度等规章制度,重新建立了产量、品种、质量、原材料消耗等考核指标。这样,钢铁工业迅速结束了文革十年的徘徊局面,1977年产钢2374万吨,1978年一举突破3000万吨大关,登上3178万吨的新高峰。但是,由于这段时间内,政治上、经济上的“左”的思潮还没有根本清除,还一度出现了“洋跃进”,提出要在10年内再建10个大型钢铁基地、钢产量到1985年要达到6000万吨等不切实际的高指标,结果给钢铁工业的发展带来了消极影响。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成为我国钢铁工业改革开放和发展的新起点。1978年10月,重庆钢铁[5.920.85%]公司和成都无缝钢管厂―被四川省委确定为率先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改革的试点企业,企业在完成增产增收计划后可以提留少量利润作为企业基金,并可发放少额奖金。1978年末,上海冶金局实行行业上交利润基数包干、超额分成的办法,以调动企业改善经营、增产增收的积极性。1979年4月,国家决定对首都钢铁公司实行利润留成和扩大经营管理自主权试点,允许企业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自行销售补充计划的产品。到1981年,全国共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冶金厅(局、公司)实行了行业性总承包,80%以上的企业实行了多种形式的承包。与此同时,对钢铁工业的调整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1979年4月,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提出了“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新“八字”方针。针对钢铁工业,会议还特别指出:钢铁工业要为轻工业让点路,要处理好内部的比例关系,把重点放在提高质量和增加品种规格上,努力把紧缺的钢材、铁合金搞上去,大力提高冶炼和轧制技术水平,多炼优质钢和合金钢,积极提高钢材的质量和自给率,以满足经济建设的需要。这样,钢铁工业按照国家计划,压缩投资,缩短基本建设战线,1979年的基建投资(不包括宝钢)从1978年的38.95亿元缩减至30.13亿元,1980年又降至30.08亿元,1981年再降到25.24亿元,一批产品质量差、成本高、效益低的小高炉和小钢铁厂被关停。

    1982年,国家对首钢实行“上缴利润递增包干”改革,以1981年上缴利润为基数,年递增6%,1983年改为年递增7.2%,并允许首钢15%的钢材可以自行销售,职工工资奖金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到“六五”结束的1985年,冶金系统110个大中型企业中,有37个企业实行了承包制,其余的73个企业实行了“利改税”。与此同时,钢铁工业的计划体制和价格机制也开始改革。1984年5月,国务院作出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十条规定,钢铁企业被允许自行销售2%的计划内钢材,价格可向上浮动20%,超产钢材可与用户协议定价,超产的冶金原料、辅料、副产品可自销。这样,冶金产品价格开始出现“双轨制”。1985年1月,国家又取消了对企业自销产品只能加价20%的限制,钢铁产品开始全面进入价格“双轨制”。到1987年,实行市场定价的钢材占全部钢材的比重已经达到了21.6%。

    1986年,我国进入第七个五年计划,随着改革的深入,钢铁工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发生了两个重大变化:一是计划内经营项目的投资由拨款改为贷款;二是固定资产投资的主体由国家转向企业,由企业承担偿还固定资产投资的贷款本息。

    1987年,国家决定在一些大中型企业中全面推广承包制。到1988年底,已有87%的全国县以上国有钢铁企业实行了承包制,其中大型钢铁企业全部实行了承包制。除了企业承包,国家还对钢铁工业实行投入产出包干,规定冶金部对国家实行“五包”,国家对钢铁工业实行“三保”。承包制的实施,对钢铁企业扩大自主权、“自主钱”起到了重要的历史性作用。与“六五”期间相比,“七五”期间钢铁企业上交利税增加了66%,而且企业“自主钱”也增多。“七五”期间,钢铁工业固定资产总投资657.9亿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占50%左右,新增炼铁生产能力567.2万吨,炼钢能力611万吨,轧钢能力847.5万吨。

    在对外开放方面,这一时期钢铁工业不仅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还打破过去资源、资金闭关自守的状况,开始利用国外资金和矿产资源。1978年,我国做出了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利用进口铁矿石,建设上海宝山钢铁厂的战略决策。1980年和1982年,冶金部先后组建了中国冶金进出口公司和中国冶金建设公司,以开拓冶金产品和技术设备的进出口业务,促进冶金系统的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1986年,国务院做出了利用外资加快钢铁工业发展的决定,并专门批准成立了中国国际钢铁投资公司,负责筹措外资,进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谈判、签约,当年就利用外资69.65亿美元。1987年,我国还同澳大利亚哈默斯利(力拓旗下的子公司)签订合资经营西澳地区恰那铁矿的协议。到1991年,我国钢铁工业的出口金额增长到13.87亿美元,比1977年的1.13亿美元增长了11.2倍;铁矿石进口量增加到1903万吨,比1977年的257万吨增长6.3倍。

    4.钢铁工业的发展新起点和改革的起步与展开(1977-1991)

    粉碎“四人帮”后,钢铁工业与全国各行各业一样进行了拨乱反正,工作重点转移到生产建设上来,所有钢铁企业先后开展了恢复性和建设性整顿,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考勤制度等规章制度,重新建立了产量、品种、质量、原材料消耗等考核指标。这样,钢铁工业迅速结束了文革十年的徘徊局面,1977年产钢2374万吨,1978年一举突破3000万吨大关,登上3178万吨的新高峰。但是,由于这段时间内,政治上、经济上的“左”的思潮还没有根本清除,还一度出现了“洋跃进”,提出要在10年内再建10个大型钢铁基地、钢产量到1985年要达到6000万吨等不切实际的高指标,结果给钢铁工业的发展带来了消极影响。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成为我国钢铁工业改革开放和发展的新起点。1978年10月,重庆钢铁[5.920.85%]公司和成都无缝钢管厂―被四川省委确定为率先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改革的试点企业,企业在完成增产增收计划后可以提留少量利润作为企业基金,并可发放少额奖金。1978年末,上海冶金局实行行业上交利润基数包干、超额分成的办法,以调动企业改善经营、增产增收的积极性。1979年4月,国家决定对首都钢铁公司实行利润留成和扩大经营管理自主权试点,允许企业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自行销售补充计划的产品。到1981年,全国共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冶金厅(局、公司)实行了行业性总承包,80%以上的企业实行了多种形式的承包。与此同时,对钢铁工业的调整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1979年4月,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提出了“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新“八字”方针。针对钢铁工业,会议还特别指出:钢铁工业要为轻工业让点路,要处理好内部的比例关系,把重点放在提高质量和增加品种规格上,努力把紧缺的钢材、铁合金搞上去,大力提高冶炼和轧制技术水平,多炼优质钢和合金钢,积极提高钢材的质量和自给率,以满足经济建设的需要。这样,钢铁工业按照国家计划,压缩投资,缩短基本建设战线,1979年的基建投资(不包括宝钢)从1978年的38.95亿元缩减至30.13亿元,1980年又降至30.08亿元,1981年再降到25.24亿元,一批产品质量差、成本高、效益低的小高炉和小钢铁厂被关停。

    1982年,国家对首钢实行“上缴利润递增包干”改革,以1981年上缴利润为基数,年递增6%,1983年改为年递增7.2%,并允许首钢15%的钢材可以自行销售,职工工资奖金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到“六五”结束的1985年,冶金系统110个大中型企业中,有37个企业实行了承包制,其余的73个企业实行了“利改税”。与此同时,钢铁工业的计划体制和价格机制也开始改革。1984年5月,国务院作出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十条规定,钢铁企业被允许自行销售2%的计划内钢材,价格可向上浮动20%,超产钢材可与用户协议定价,超产的冶金原料、辅料、副产品可自销。这样,冶金产品价格开始出现“双轨制”。1985年1月,国家又取消了对企业自销产品只能加价20%的限制,钢铁产品开始全面进入价格“双轨制”。到1987年,实行市场定价的钢材占全部钢材的比重已经达到了21.6%。

    1986年,我国进入第七个五年计划,随着改革的深入,钢铁工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发生了两个重大变化:一是计划内经营项目的投资由拨款改为贷款;二是固定资产投资的主体由国家转向企业,由企业承担偿还固定资产投资的贷款本息。

    1987年,国家决定在一些大中型企业中全面推广承包制。到1988年底,已有87%的全国县以上国有钢铁企业实行了承包制,其中大型钢铁企业全部实行了承包制。除了企业承包,国家还对钢铁工业实行投入产出包干,规定冶金部对国家实行“五包”,国家对钢铁工业实行“三保”。承包制的实施,对钢铁企业扩大自主权、“自主钱”起到了重要的历史性作用。与“六五”期间相比,“七五”期间钢铁企业上交利税增加了66%,而且企业“自主钱”也增多。“七五”期间,钢铁工业固定资产总投资657.9亿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占50%左右,新增炼铁生产能力567.2万吨,炼钢能力611万吨,轧钢能力847.5万吨。

    在对外开放方面,这一时期钢铁工业不仅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还打破过去资源、资金闭关自守的状况,开始利用国外资金和矿产资源。1978年,我国做出了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利用进口铁矿石,建设上海宝山钢铁厂的战略决策。1980年和1982年,冶金部先后组建了中国冶金进出口公司和中国冶金建设公司,以开拓冶金产品和技术设备的进出口业务,促进冶金系统的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1986年,国务院做出了利用外资加快钢铁工业发展的决定,并专门批准成立了中国国际钢铁投资公司,负责筹措外资,进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谈判、签约,当年就利用外资69.65亿美元。1987年,我国还同澳大利亚哈默斯利(力拓旗下的子公司)签订合资经营西澳地区恰那铁矿的协议。到1991年,我国钢铁工业的出口金额增长到13.87亿美元,比1977年的1.13亿美元增长了11.2倍;铁矿石进口量增加到1903万吨,比1977年的257万吨增长6.3倍。

    二、钢铁工业60年发展的成就和经验

    1.60年发展的主要成就

    (1)钢铁工业规模明显扩大,在我国国民经济和世界钢铁工业中的地位明显提高

    新中国60年来,我国钢铁生产芝麻开花节节高。新中国成立当年,我国钢产量只有15.8万吨。到“一五”计划末的1957年,钢产量超过500万吨。1986年超过5000万吨。1996年超过1亿吨。2003年超过2亿吨,2005年超过3亿吨,2006年超过4亿吨,2008年突破了5亿吨。以1949年为基数,1949―2008年间,我国钢铁工业的主要产品中,铁矿石从59万吨增加到82401万吨,增长了1395.6倍;焦炭从53.6万吨增加到32359万吨,增长了602.7倍;生铁从25万吨增加到46067万吨,增长了1841.7倍;钢产量从15.8万吨增加到50049万吨,增长了3169.3倍;钢材从14万吨增加到58488万吨,增长了4176.7倍。同时,企业规模不断扩大。1952年,我国没有一家企业年钢产量超过100万吨,产量最高的鞍钢也只有78.9万吨:1978年,钢产量超过100万吨的钢铁企业已有了鞍钢、武钢、首钢等3家企业,其中产量最大的鞍钢年产钢686万吨到2008年,钢产量超过1000万吨的钢铁企业已有了宝钢、河北钢铁集团、武钢、沙钢、鞍钢、山东钢铁集团、首钢、马钢、华菱集团等9家企业,其中宝钢和河北钢铁集团年产量超过了3000万吨。

    随着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张,钢铁工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以及世界钢铁工业中的地位也均随之不断提高。1949年,我国钢铁工业总产值只有0.8亿元,仅占当年全社会总产值的0.1%,实现利润仅0.1亿元。而到2007年,规模以上钢铁企业实现的总产值已经超过3万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9007亿元,占当年全国GDP的3.6%;实现利润2087.5亿元,比1949年增长了2万余倍。在国际钢铁工业的地位,1949年,我国钢产量占世界钢铁总产量的比重还不到0.1%,居世界第26位。而到1996年,我国钢产量已超过日本上升至世界第一位,占世界的比重也上升至13.4%。此后12年来,我国不仅一直稳居世界第一产钢大国的宝座,而且占世界钢产量的比重逐年提高。到2008年,我国钢产量占世界的比重已经达到了37.6%,比1996年又上升23.2个百分点。

    (2)钢铁工业的地区布局有了明显改善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钢铁工业偏居东北一隅,地区布局很不合理。为了改变这种畸形的不合理布局,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进行了“三大五中十八小”建设和“三线”建设,实现了由沿海到内地的延伸,改善了钢铁工业的地区布局。2000年与1949年相比,东北地区钢产量所占比例由72.6%下降为14.1%华北地区钢产量所占比例由16.6%上升为25.8%;华东地区由5.1%上升为31.9%;西南地区由5.7%上升为8.9%中南和西北地区从零起步分别上升至15.9%和3.4%。进入21世纪后,适应国内资源不足和市场需求向沿海倾斜的新变化,我国钢铁工业发展重心逐渐向经济发展迅速、钢材需求旺盛和利用进口铁矿方便的沿海地区转移。首钢向河北曹妃甸搬迁,鞍钢在港口城市营口市建立新的厂区:武钢与柳钢合作建设防城港钢铁基地。通过这些调整,我国钢铁工业的地区布局更加符合世界钢铁工业布局的发展趋势,也更加适应不断变化的发展环境和市场环境。2008年与2000年相比,东部地区的钢产量占全国的比重由60.3%上升至64.9%,提高了4.6个百分点,而中区和西部地区则分别由27.4%和12.3%下降至26.3%和8.8%。

    (3)钢材品种规格突破4万个,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

    新中国初期,我国钢铁工业只能冶炼100多个钢种,轧制400多个规格的钢材,无缝管、厚钢板、大型型钢、镀层钢板等都不能生产。经过60年的发展,现在我们己能冶炼1000多个钢种,轧制4万多个规格钢材。1952年,我国合金钢产量只有2.5万吨,2007年增长到2823万吨1956年,我国低合金钢年产仅3000吨,2007年增长到14430万吨。板管带等钢铁产品的比重,已由1949年的16.4%提高到2007年的50.6%。随着产品数量的增加、质量的改善和品种的增多,钢铁工业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能力也有明显提高。2007年与1949年相比,国产钢材(扣除重复材)的国内市场占有率从68.8%上升到了96.8%。2008年,我国钢铁工业的板管带比和国内市场占有率两项指标又分别提升至52.4%和97.1%,同比分别提高1.8个和0.3个百分点。从1949年到2008年,钢铁工业为我国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累计提供了33.52亿吨钢,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国防的巩固作出了重要贡献。

    (4)技术装备水平大为提高,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明显改善

    新中国成立前夕,我国钢铁工业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十分落后,最大的高炉,容积为690立方米;最大的平炉,公称吨位为150吨;最大的电炉,容量只有5吨:最大的转炉,容量为4吨,而且是酸性侧吹;轧钢设备也很陈旧落后;许多生产过程靠手工操作。新中国成立以来,通过持续不断的技术设备引进和自主创新的双管齐下,我国钢铁工业的技术装备日趋大型化、高效化、自动化、连续化、紧凑化、长寿化。连铸比已由1978年的3.5%提高到2007年的97.7%。截止到2007年底,我国已经拥有130平方米以上的烧结机421台,生产能力30396万吨,占全国烧结机产能的58.4%;1000立方米以上转炉120座,生产能力19118万吨,占全国高炉产能的52.2%;100吨以上的转炉140座,生产能力19875万吨,占全国转炉产能的51.3%:50吨以上的电炉69座,生产能力3947万吨,占全国电炉产能的82.9%。目前,我国已拥有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5500立方米的高炉、600吨的顶底复吹转炉,以及世界最大的可年产150万吨铁水的COREX炉,宝钢、鞍钢、武钢、马钢、太钢等一大批钢铁企业的工艺装备水平已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随着钢铁工业生产工艺技术装备水平的提高,钢铁工业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也随之明显提高。目前。我国钢铁工业的高炉利用系数、入炉焦比、高炉喷煤比、转炉炉衬平均寿命、连铸比等,已接近或超过世界先进指标。

    (5)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新中国之初,我国钢铁工业投入多、产出少、资源利用效率低,可持续发展能力差。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钢铁工业的资源利用效率水平不断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钢铁工业的轧钢综合成材率,1949年为63.5%,1978年提高至74.8%,2007年提高至95.3%,比1949年提高31.8个百分点,比1978年提高20.5个百分点;每位从业人员年均生产的粗钢量,1949年为2.4吨,1978年提高到13.9吨,2007年提高到163.1吨,分别是1949年和1978年的68倍和12倍;万元增加值能耗从1985年的45.6吨标煤下降至2007年的5.3吨标煤,下降了88.4%;吨钢综合能耗从1978年的2524千克标准煤下降至2007年的632千克标准煤,下降了75.0%。2008年,钢铁工业的资源利益效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又有新的提高。以大中型钢铁企业为例,2008年,大中型钢铁企业万元增加值能耗降至5.13吨标煤,比上年下降2.4%;吨钢可比能耗609.6千克标煤,比上年下降0.8%;吨钢耗用新水5.09立方米,比上年下降5.1%;外排废水中的化学耗氧量比上年下降29.0%,SO2排放量同比下降3.8%,工业烟尘排放量同比下降7.5%,工业粉尘排放量同比下降12.1%。

    2.60年发展的主要经验

    新中国建立60年来我国钢铁工业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其中值得总结的经验非常丰富,初步概括主要有以下几点:

    (1)坚持以发展生产力为中心

    纵观新中国60年,我国钢铁工业发展有三个“黄金时期”,即1949年到1957年的8年,1961年到1965年的5年调整,1978年以来的改革开放30余年;也有两次重大曲折,即1958年到1960年的3年“大跃进”和1966年到1976年的十年“文化大革命”。这60年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告诉我们,什么时候坚持以发展生产力为中心,什么时候钢铁工业发展就能又好又快,反之,如果像“文化大革命”期间那样,以阶级斗争为纲,社会秩序混乱,钢铁工业的生产建设不仅不会向前发展,反而会出现大的倒退。

    (2)坚持与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协调发展

    新中国60年钢铁工业的发展实践证明,钢铁工业与国民经济其他部门之间存在由投入产出为代表的内在有机联系,钢铁工业只有与国民经济其他部门保持协调发展,才能实现持续快速发展。反之,像在3年“大跃进”时期那样,片面强调“以钢为纲”,在国民经济中,钢铁工业孤军突进,在钢铁工业产业链内部,矿山、冶炼、轧材之间的比例失调,结果不仅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最终使钢铁工业的发展难以为继,不得不进行痛苦的调整。

    (3)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方向

    新中国60年钢铁工业的发展实践证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钢铁企业由政府部门经营,生产计划统一下达,物资供应统一调拨,产品统一购销,财务统一收支,人事统一管理,企业没有经营自主权,缺乏活力,钢铁工业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总体效率和效益均不如人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通过改革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革除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政事不分的弊端,充分发挥市场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激励和约束功能,建立以现代产权制度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充分调动企业和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钢铁企业的生机和活力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整个钢铁工业实现了可持续发展并跻身于世界钢铁大国之列。

    (4)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集约经营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新中国60年来,我国钢铁工业发展与科技进步是息息相关的。早在20世纪50年代,我国炼钢设备主要是平炉,钢铁科技工作者就创造了“高温、薄渣、活跃沸腾”的快速炼钢法,改单槽出钢为双槽出钢、三槽出钢,采用铝镁炉顶砖来强化冶炼,还开展了符合我国资源特点的合金钢,低合金钢的研究,为钢铁工业增加产量、扩大品种作出了重要贡献。到了60年代,为了赶上世界钢铁新技术的发展,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建起了第一座高炉喷煤装置、第一座30吨氧气顶吹转炉炼钢厂、第一座弧型连续铸钢机、第一座小型连续轧钢厂。在20世纪70年代前后,我国钢铁工业又创造性地开展了攀钢钒钛磁铁的冶炼、包钢含稀土、铌共生铁矿的冶炼、酒钢含氧化钡高硫镜铁矿冶炼的技术攻关,并取得重大技术突破。改革开放后,我国钢铁工业通过连铸、连轧机、高炉、转炉的国产化以及连铸技术、高炉喷煤技术、综合节能技术等6大关键共性技术的自主研发,扩大了品种,提高了质量,节约了资源,降低了成本,提高了竞争力。新中国60年发展历程证明,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已成为我国钢铁工业由小变大、由弱转强的根本途径,成为钢铁企业由粗放型经营转向集约型经营、不断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自身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的根本途径。

    三、钢铁工业发展当前面临的困难及其应对策略

    前已提及,进入2008年下半年以来,受全球金融危机导致的世界经济增速减缓的影响,我国钢铁工业的消费需求减弱,钢材价格大幅回落,经济效益明显下滑,行业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从2009年前几个月的情况看,当前钢铁工业发展中面临的不利局面还有继续恶化之势。这主要表现在:(1)国际市场需求严重萎缩,钢材出口大幅度下降。从2009年1-2月的情况看,我国钢材出口延续了自2008年9月以来逐月大幅回落的走势。海关统计显示,1―2月我国钢材累计出口量为347万吨,同比下降53.5%。不锈钢行业的龙头老大太钢集团2009年截至3月26日,不锈钢出口尚不到1万吨,同比下降了80%。(2)钢材库存猛增。据有关方面调查,目前全国钢材库存总量达2000万吨,而往年正常水平都在200万吨左右。(3)价格继续下跌。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监测,截至2009年3月20日,钢材市场价格月同比下跌了7.4%,季同比下跌了6.9%,钢材的总体价格水平已跌至15年来的历史新低。(4)行业效益继续恶化。2009年1―2月,全国规模以上钢铁企业由上年同期盈利255亿元转为净亏损7.7亿元。

    面对如此严重的困难,要想实现钢铁工业稳定健康发展,难度无疑是相当大的。它需要政府和企业积极行动,妥善应对。

    就政府而言,采取对策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抓紧落实钢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政策措施

    我国自然资源贫乏、生态环境脆弱,从环境和资源承载能力来看,我国钢铁工业不能把出口作为自己的战略目标,不能做世界钢铁的供应基地。从长期来看,我国钢铁工业的发展,应该立足于国内市场需求。也正是从这一认识出发,我国在2007年至2008年间多次降低或取消钢铁产品的出口退税,对部分钢铁产品出口还加征关税。这在当时条件下无疑是正确的,也是必要的。但是,在当前百年一遇的世界性经济衰退给我国钢铁工业运行和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的时候,就需要适时地对我国钢铁贸易政策进行权宜性调整。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在世界钢铁需求萎缩和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背景下使占我国钢材直接和间接需求23%的海外市场不至于过分下降,从而加剧我国钢铁工业波动的风险。事实上,新近通过的《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提出:要实施适度灵活的出口税收政策,适当调整高附加值钢材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落实好已出台的取消67个税号钢铁产品关税措施,加快退税进度,确保及时足额退税;取消对钢材出口实行的许可证管理:适时提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钢材产品出口退税率,积极组织协会和企业,应对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摩擦,以确保直接出口和间接出口维持在总量的15%以上。这些权益性政策调整,对于稳定我国钢铁工业的国际市场份额,保障我国钢铁工业的稳健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当务之急是要抓紧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2.鼓励钢铁企业“走出去”建立稳固的海外原料供应基地,加快推进与钢铁相关资源的全球配置战略

    自2004年以来,我国铁矿石消费的对外依存度已经超过50%,国际铁矿石价格变化对我国钢铁工业影响巨大,走出去开发国外矿石资源是我国钢铁工业一个长期战略选择。当前,世界范围内钢铁行业都出现不同程度的萎缩,国际铁矿石资源的价值和矿业企业的市场价值都处于阶段性低点,这正是我国钢铁工业走出去进行资源和企业收购,获取优质国际资源的有利时机。我国政府应因势利导,鼓励国内钢铁企业积极走出去,收购国外优质资源和优质资源型企业,建立我国钢铁工业资源战略储备,拓宽资源供给渠道,稳定资源供给数量和价格,降低钢铁工业发展的资源风险。最近,面对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境外投资机会,我国商务部已经发布了《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决定减少对外投资的核准权限和程序,鼓励企业“走出去”。这无疑是及时和具有针对性的。下一步应该研究出台鼓励企业走出去的财税、金融等激励和支持政策措施,以支持和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的钢铁企业积极走出去到境外进行资源开发和资源性企业收购。

    3.为企业兼并重组提供者适性的激励政策

    改变钢铁工业小而散状况,提高产业集中度一直以来是我国政府关于钢铁工业产业政策的一个重要内容,但是,多年来我国钢铁工业兼并重组进展缓慢,即使是已有的兼并重组,其效果也往往不如人意。究其原因,是因为多数兼并重组是政府“拉郎配”和政府有形之手强烈干预,以及现有政策的所有制歧视、地域歧视与规模歧视的综合作用下达成的,而非企业的自主行为和市场行为。当前,我国钢铁工业又处于一个推进行业兼并重组进程的有利时期,政府应因势利导,为企业兼并重组提供普适性的激励措施,鼓励企业加快兼并重组步伐,如:为企业兼并收购提供贴息性贷款,向兼并重组企业提供一定幅度的税收优惠,停止执行企业集团的合并纳税等。但是,不要再像过去那样在兼并重组中搞所有制歧视(国有企业收购可以半送半卖,民营企业收购政策障碍重重)、地域歧视(本地企业收购绿灯大开,外地企业跨地区收购阻力重重)、规模歧视(规模大的企业收购优惠有加,蛇吞象式收购障碍重重),更不要由政府来分配、决定谁跟谁重组,继续搞“拉郎配”,破坏市场和市场机制优化产业组织结构的独特功能。当前,我国钢铁工业兼并重组中出现的“民退国进”现象需要予以注意,因为它折射出我国当前关于钢铁工业兼并重组的政策中还可能含有强烈的所有制歧视色彩需要改变。

    4.继续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

    当前钢铁工业步入下滑通道,为淘汰落后提供了有利的市场环境。随着钢铁工业的整体回落,很多小的钢铁企业在成本以及市场环境的压力下生存困难,不得不退出市场。而对于地方政府而言,不能制造经济效益的企业也不再具有保留的价值,这客观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加速淘汰落后的作用。要借助经济周期造成市场萎缩的时机,加大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通过差别电价、水价以及财政补偿政策,加快落后产能退出速度。同时,要加强行业指导,进一步加强行业准入管理,把能效和污染排放指标作为钢铁行业准入的必要条件,并定期修订和逐步提高能效和排放标准,阻绝钢铁企业以牺牲社会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代价来谋求低成本产能扩张的发展路子。

    对企业而言,积极应对严峻形势应该从以下方面入手:

    1.要下大力气开拓国内外市场

    在外需萎缩、内需不足市场低迷的情况下,市场已经成为关系企业生死存亡的生命线,下大力气努力开拓市场应该成为钢铁企业眼下工作的重中之重。从国内市场看,企业市场开拓要紧紧跟踪国家重点扶持的汽车、农机、家电、铁路、房地产、机械制造、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用材,加大市场调研的力度,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在有限的市场需求中力争多拿订单。从国际市场来看,市场开拓要走产品多样化和市场区域多元化的路子,在巩固亚洲、欧洲、北美市场份额的同时,大力开拓南美洲和非洲市场,以减少贸易摩擦,稳定国际市场份额。

    2.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大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力度,提高企业产品的差异化水平

    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提高产品的差异化水平,是市场需求不振条件下企业避免陷入拼成本、拼价格的恶性竞争的不二法门。目前,虽然钢铁工业发展的宏观环境总体上不好,但钢铁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却面临着过去没有的机遇,如:我国新近通过的钢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及其实施细则中提出,要在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中列支专项资金,以推动钢铁工业技术进步。钢铁企业要抓住这一历史性机遇,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瞄准国家重点支持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装备制造以及工业化、城镇化等重点用钢领域所需的关键钢材品种,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快技术改造的进度,加快生产出市场急需的高质量、高附加值产品,实现钢材产品结构的升级换代,提高企业的竞争实力。

    3.适度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培育企业新的盈利增长点

    在严峻的发展形势下,对于钢铁企业而言,按照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的原则,适当延长自身产业链和产品链,培育企业新的盈利增长点,无疑是企业实现化“危”为“机”的一条重要途径。延长产业链和产品链,一是要向上游延伸,与铁矿石、煤炭、电力产业形成战略联盟甚至产权控制关系。这样既可以更大程度地去控制上游行业的原材料资源,保证企业资源供应的“长期、稳定、优质、及时”,又可以获得前向的范围经济效应,而且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控制原料成本,增强企业的成本竞争力。二是要向下游行业渗透,加强与下游企业合作,甚至直接控股或参股下游企业,开展产品的深加工,最大可能地延长产品生产链,获取资源利用的额外附加值和市场竞争中的渠道优势。

    4.适度加快兼并重组进程

    行业发展的低迷时期,不仅劣势企业的财务价值和市场价值较之繁荣时期大幅度贬值,而且这些劣势企业对被兼并、被收购计划的抵触情绪也要大大降低,这就为优势钢铁企业进行低成本兼并重组提供了良机。优势企业应该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按照产品互补、市场互补、技术互补和战略互补等原则,适度加快兼并重组步伐,并在兼并重组后,从研发、采购、渠道、管理、组织构架、激励机制、企业文化等方面入手,及时对被兼并企业进行深度整合,提高企业规模经济效益和市场控制能力。(资料来源:网站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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