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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禹州市公安局业务用房通信塔建设全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禹州市公安局业务用房通信塔建设工程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禹州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禹州市公安局业务用房通信塔建设工程
工程地点:禹州市城东新区
工程规模:发射塔主体高度为39.7米,全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正常状态下使用寿命为50年,功能以在满足通信功能的基础上,同时实现装饰性工艺塔要求。
招标范围:设备购置及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答疑纪要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计划工期:自通知到交货45日历天,安装工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具有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生产企业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资格;
3.4 投标人具备结构、工艺、装饰细化方案设计与实施能力;
3.5 投标人201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本地区从事过装饰通讯工艺的业绩;
3.6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7 企业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 4 月 16 日至2013年 4 月 22 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公、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 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市党政综合大楼121室)。
5.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5.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5.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3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5《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6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
5.7与通讯工艺塔(工艺、规模)相当的业绩合同、相关图纸、验收报告或使用报告及使用人的联系方式;
5.8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5.9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
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叁套(装订成册)。开标时项目经理与被委托人须同时到场,且原则上报名后不得更换,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单位出具证明后方可更换;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如投标企业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视为诚信不合格,列为不良记录一次,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会同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给予通报一年。在通报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6.1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6.2发售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党政综合大楼121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禹州市公安局
地 址:禹州市城东新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路187号
报名电话:0374-8278101
9. 监督电话:禹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0374-811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