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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公交客运总站建设工程项目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乐山公交客运总站建设工程项目(施工) 已由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乐发改基础【2012】2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乐山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发改政策【2012】55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2071301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青衣江片区;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公交客运总站用地面积6417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599.5平方米(地上25294.5平方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公交客运总站场平、建筑、装饰及附属工程。
2.3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为 365 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12月。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所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2007年以来至少承担并完成2个总投资不少于8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和1个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跨度30米的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工程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施工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它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主办单位(牵头单位)必须确定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3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11月27日 00点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至2012年12月03日 23点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 150.00元
4.3 招标人 不提供 提供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12月19日 10点00分 ,地点为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乐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4楼招投标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山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703号
邮 编: 614000
联 系 人: 绉先生
电 话: 0833-2428633
传 真: 0833-2428633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中心3楼1006号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田女士
电 话: 028-65123999
传 真: 028-6512399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