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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浦县中医院迁建项目钢骨架采光天棚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中医院迁建项目工程已由漳浦县发展与改革局以浦发改审〔2010〕0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浦县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漳浦县中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的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现对该项目的钢骨架采光天棚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漳浦县绥安镇;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51341.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270平方米,总投资12307.1万元,本次招标的医技楼、门诊楼、住院病房大楼的钢骨架采光天棚项目的工程预算审核造价为人民币450815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是建设急诊医技楼、门诊楼、住院病房大楼的钢骨架采光天棚工程部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工期要求:4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设计单位:浙江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6.2.代建单位:无
2.6.3监理单位: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是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或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招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27日至2012年8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照常上班),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以下地点购买招标资料:
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漳浦分公司代表处。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标书共80页,工程预算审核书共90页)招标相关资料包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书、施工图等,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购费用5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5.2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发包价按工程预算审核价下调K值为5%,工程发包价为人民币429166元。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12年9月5日17时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帐或电汇;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玖仟元整人民币。(凡有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施工招投标交年度保证金,就不用再提交投标保证金,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6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招拍挂大厅(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8号);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2012年9月6日09时30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10.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和招标人支付。中标人应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的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县中医院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489669898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环保大厦201
邮编:363200
电话:0596-6123989
联系人:郑先生刘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单位名称: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
帐号:162060100100000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