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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沪杭甬、上三高速公路ETC车道改造收费大棚拓宽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沪杭甬、上三高速公路ETC车道改造收费大棚拓宽工程已由项目业主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批准立项,浙江嘉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沪杭养护中心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负责本次的招标工作,资金来源为工程计量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中标后按属地管辖原则分别于杭甬养护中心、上三养护中心、沪杭养护中心签订合同。主要工程量为8个收费站大棚的拓宽共计1948m2。中标后承包单位归属各养护中心分别管理,各合同段的项目业主代表为相应的营运管理处。
2.2各收费大棚的土建工程(含基础)已先行委托施工,本次施工仅为大棚的立柱、钢构、棚架及相应的管线等
2.3 施工计划工期:除章镇收费站大棚工期为2013年6月30日外,其它大棚在2012年11月25日前完成,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具有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工程专业总承包贰级或房建总承包贰级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中标人应不少于3个班组分三个工作面同时施工。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9日至2012年8月15日8:30-16:30到浙江嘉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沪杭养护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800元,售后不退。购买标书时请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盖单位红章)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及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其费用和风险无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 年8月27日10: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浙江嘉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沪杭养护中心,地址为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泰山村,邮编为314408。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以及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
6、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交通网站上和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cncico.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嘉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沪杭养护中心
招标人开户银行:工行海宁市长安支行
户 名:浙江嘉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沪杭养护中心
帐 号:1204 0851 0920 1059 908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泰山村
邮 编: 314408
联系人:李晓光、卞侃
电 话:13567337488、15888395921
邮 箱:hhyhzxetc2012@126.com
传 真:0573-87471566
招标人:浙江嘉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沪杭养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