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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锦江区青少年宫A、B区羽毛球馆维修改造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区青少年宫A、B区羽毛球馆维修改造工程己由成都市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锦发改招2012【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锦发改招2012【2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成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比选网站项目编号:HG20120625005)。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青少年宫;
2.2.建设规模:维修改造规模1024平方米;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建筑装饰工程Ⅱ组及以上的单位并同时具备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1)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资格能力,公司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财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条件;(2)投标人2009年以来已完成不少于1个100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类似体育馆或体育场施工项目);(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应具备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需注册在本企业)且至少有一个类似业绩。(4)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竣工验收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所有投标人员必须压证施工且所有项目成员在本项目施工期间必须本人在岗;本项目禁止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委托他人参加投标。如发现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项目的取消承包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 ;(5)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还须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2、本次招标施工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企业不能超过两家;(2)联合体成员应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3)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保证金的缴纳等关于本次工程投标涉及到的相关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完成。
3.3、投标人须具有在成都市建委办理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标》和《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表》;无不良记录且在有效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7 月 27 日至2012 年 8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成都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1区二楼从交易中心局域网或成都建信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需通过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打开,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的办理方式详见《成都建信网》中公布的《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招投标书需注意事项》。(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北京金润方舟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宇工:028—86694886)。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售后不退。通过网络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 8月 24 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八宝街11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
地 址: 三官堂街13号
联系人: 高先生
电 话: 028-84557379
项目代理机构:四川成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
联系人:宣女士
电 话:028-86519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