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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市和平区西塔街道办事处农贸市场建设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工程
受 沈阳市和平区西塔街道办事处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就"农贸市场建设工程" 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农贸市场建设工程
2. 采购项目编号:HP(G)2012-0163
3. 采购项目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完成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完成地点:沈阳市和平区行政区域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
4.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5. 安全生产许可证
6. 投标供应商如外埠进沈施工企业,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在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持备案登记手续进行投标活动
7.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领取采购文件
投标人请于2012年7月20日至2012年7月26日8:30至16:00,携带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税务登记证(副本)、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法人身份证等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到沈阳市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经预审后方可报名参与投标,同时领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及附件。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上述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法人身份证除外);如不能携带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须经材料审核部门出具证明书,否则不予受理。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不分品目)人民币:详见采购文件。
2.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
3. 本项目不收取成交服务费。
五、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2. 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六、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中国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59号和平大厦3楼
邮政编码:110003
采购文件咨询:靳敬永 024-22876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