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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环保产业园 车间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施工项目的招标公告

作者:建筑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网    
时间:2012-06-15 10:13:05 [收藏]

    关键词:江苏盐城环保产业园 车间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施工

    江苏盐城环保产业园 车间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施工项目的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江苏盐城环保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盐城龙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2#车间施工项目已经盐城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盐城环保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2#车间土建(不含桩基)、一般安装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环保大道南,盐城市绿蓝清工业环保空调有限公司对面
      2.工程规模: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GTH20120608007114040
      标段名称:1#、2#车间土建(不含桩基)、一般安装的施工;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车间建筑面积约15233? ,2#车间建筑面积约7414?,总建筑面积为22647?。   工期 9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工程一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一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不接受联合体。 
      4.其他要求:
      4.1工程概况:
    (1)工程规模:1#车间建筑面积约15000多平方,2#车间建筑约7000多平方,总投资约3500万元。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4)要求工期: 90日历天完工,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6月20日。
    4.2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4)信誉要求:
    自2009年1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止,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5)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6) 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不少于5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2011年7月~2011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需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事业单位不需要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
    (7)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采用资格后审的项目,投标报名的项目负责人确需变更的,应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到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8)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报名。
    (9)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四、 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2年06月14日至2012年06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 
     
      2.现场报名地点:   网上报名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五、 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2012年06月14日至2012年06月22日,每日上午8:30至14:30,下午14:30至18:00 
     
      2.领取地点  网上报名(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6.1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数额为人民币壹佰捌拾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盐城市建行榆河分理处, 帐号:32001733936059372133,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开标前投标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诚信保证金。
    诚信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开出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仍存于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户中,接受市招标办和专业招标办监督。
    中标人诚信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投标人未缴纳诚信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6.2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同时不予退还其诚信保证金。
    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3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6.4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6.5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电话为0515-88587313,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0515-83080019。
    七、  评标办法                
      江苏盐城环保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盐城龙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2#车间施工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等 4 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招标最低控制价确定: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

    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3%-96%。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

    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
    1、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2、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
    3、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
    4、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原件;
    5、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不少于5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自2011年7月—2011年 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
    6、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自200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

    件。
    特别提醒:投标人注册地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和山东省的,可在每周一、三、五下午凭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投标项目招标公告复印件到亭湖区检察院开具证明,也可到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开具证明;投标人注册地不在上述六省一市范围内的,到注册地检察部门开具证明。
    以上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三、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的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9家(含9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9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9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70分)
    1    有效投标报价:
    1.1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的要求;
    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1.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
    2    报价分计算
    2.1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得70分。
    2.2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有效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    扣分约定
    3.1  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
    3.2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 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特征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二)工程质量  5分
    基本分5分。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目标的,得基本分5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目标的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工期  5分
    基本分5分。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承诺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作废标处理。
    (四)施工组织设计20分
    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电子评标,投标单位需使用标书制作软件,将施工方案刻录到电子光盘中。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进行评定,评审得分区间为19.00--20.00分,以 0. 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根据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
    4.1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包括4.1.1—4.1.9的内容:
    4.1.1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4.1.2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图;
    4.1.3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1.4  各分部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保证措施;
    4.1.5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4.1.6 项目管理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和人员姓名);
    4.1.7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4.1.8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4.1.9 季节性施工措施;
    注:施工组织设计不得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六、其它
    1、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盐城环保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盐城市环保产业园绿巢
      联 系 人: 徐中山
      电 话: 0515-66692807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毓龙东路8号毓龙大厦七楼代理部
      联 系 人: 吉华玺
      电 话:  0515-81601328、15861941699
      传 真: 0515-83068986 
      电 子 邮 件: jsdz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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