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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海峡出版物博览交易中心总部大楼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的招标编号为 0624-12170427 的 海峡出版物博览交易中心总部大楼项目 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榕发改审批(2012)1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作为上述项目的代建单位,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概念性方案设计 进行国内 公开 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海峡出版物博览交易中心总部大楼勘察及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项目 ;
2.2. 建设地点: 福州市福兴经济开发区福光路与红光路交叉处 ;
2.3. 工程建设规模: 拟设计工程的用地面积为15151?,规划总建筑面积:71572.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0604?(含展示中心18181.2?,办公楼42422.8?),物业用房242.4?,地下建筑面积10968.8?(不计容)。建筑占地面积:4545.3?,建筑层数:地上33层、裙房4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按≤128.4m,建筑密度≤30%,建筑容积率≤4.0,绿化率≥30% ;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 35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26000 万元。
2.5. 招标类型: 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 建设规划选址红线图内的所有主体工程、附属工程的勘察和设计 , 包括工程勘察(含初勘和详勘)、方案设计(含总平面规划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指导、配合和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
2.6.1. 内容: 本项目建筑红线图内建设报审、招投标和施工所需的全部图纸;其中建筑安装工程包括① 建筑工程、装饰工程 、建筑幕墙工程 、结构工程(含地下室支护工程)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工程、人防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和高低压配电房等所有专业工程施工所需的图纸设计;②工程勘察(含初勘和详勘) 。 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6.2.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2 年 11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25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时,则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企业,应当是其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的建筑设计行业协会或组织推荐的会员,若无上述资质,应与国内具备上述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3.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 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 (下同): ①自本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70000?(含70000?)的公共建筑的设计项目;② 若为联合体投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6 月 7 日至 6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山海大厦南向13层)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 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100元 。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帐或电汇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拾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2 年 7 月 18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26000 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655.9232万 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 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26号 ,邮编: 350001 ;
电话:0591- 87559434 ;
联系人: 郑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 ,邮编: 350001
电话: 0591- 87560893、87500203 ,传真: 0591-87500203
联系人: 吴明禧、傅志山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开户名称: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591903084510501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福州市鼓屏路山海大厦南向1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