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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 重型厂房土建安装及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工程
1、 工程名称:热加工中心建设项目重型厂房工程
2、 工程概况: (1)批文号:苏发改工业发【2010】1086号、通发改工业【2010】480号、南通市专题会议纪要第29号 (2)投资额:5000.00万元
(3)工程地点: 崇川区观音山街道、钟秀东路北侧、宁启铁路东侧 (4)建设规模:12487
(5)结构类型: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 (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7)计划开、竣工时间:2012/6/21 至 2012/12/19
3、 标段编号:NTS20120505301 标段名称:热加工中心建设项目重型厂房土建安装及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工程 建筑面积:12487.0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5000万元
4、公告内容:
南通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 南通通能精机热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的 热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已经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 。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重型厂房工程 的资格预审。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崇川区观音山街道、钟秀东路北侧、宁启铁路东侧
(2)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约12487平米
(3)计划工期: 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三、本次招标工程共分壹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热加工中心建设项目重型厂房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及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工程 ,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壹 个标段的资格预审。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同时具备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施工资质 ;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企业持有《信用管理手册》;
(8)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单位09年以来无不廉洁、不规范操作等不良行为;
(9)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0)近三年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12000平米以上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厂房工程施工业绩(业绩有效期:2009年4月1日以后签订施工合同项目);
(11)报名申请人须具有重型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构件加工制作的厂房,且厂房面积在8000平米(含)以上,须提供厂房相关的产权证或租赁协议。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申请的资格预审;
六、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申请人请于2012年 5 月 28日至 2012 年 6月 2日 登陆到南通市工程建设网自行办理本工程的网上报名手续,并在2012年 6 月 7日9-11时将资格预审申请书(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二份)递交至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通市工农路150号政务中心5楼(裙楼))大厅。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文件将不予接受。施工单位请自行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范本。
七、提交资格预审材料时须提供以下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2)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网上报名打印件且加盖公章法人章三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6)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8)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六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缴费证明(“近六个月”是指2011年11月至2012年4月);
(9)近三年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12000平米以上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厂房工程施工业绩(业绩有效期:2009年4月1日以后签订施工合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10)企业自有重型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构件加工制作的厂房,且厂房面积在8000平米(含)以的厂房相关的产权证或租赁协议。
(11)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八、必要时,招标人将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考察,若招标人经考察后发现,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公告第五条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的,则该申请人将不能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按江苏省建设厅苏建招(2006)372号执行。
九、如发现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申请人将记入不良纪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十、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具体评标细则如下:
(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并且投标报价的商务标专用光盘能顺利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方可参加评标。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总分保留一位小数,以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得分相同时,由招标单位确定中标单位。
(二)投标报价(100分)
1、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报价是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
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 1 分;下浮1%加 1 分,最多加 A 分,在加足分后,每下浮1%扣 0.5 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A值为4、5、6,由第1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抽取。
二、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招标人:南通通能精机热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通市
联系人:邱克
电话:0513-85671951
传真:0513-85671952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南大街129号兴胜大厦五楼
联系人:于文艳
电话:0513-85798501
传真:0513-85510352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2年5月28日至201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