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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罗源县工商局综合服务场所设计项目

作者:建筑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网    
时间:2012-01-13 13:57:59 [收藏]

    福建:福州罗源县工商局综合服务场所设计项目

    招标编号:榕兴建招[2012]002号
    开标时间:2012-02-03
    所属行业:工程勘察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罗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所属地区:福州市
    投标邀请书
    编号:榕兴建招[2012]002号
    福建晨光建筑设计院、福建泷澄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州芳圆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福建省罗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编号为榕兴建招[2012]001号的罗源县工商局综合服务场所设计项目已由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投资[2011]128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罗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资金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邀请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罗源县工商局综合服务场所设计项目;
    2.2.    建设地点:福建省罗源县松山镇渡头村   ;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征地面积约4671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约467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划拨地,建筑密度为30%以下,容积率为2.0以下;拟建总建筑面积约661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8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165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为人民币 1371 万元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1.6.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
    1.6.2  内容:含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2月,建设周期约20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3.4.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也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3.5.  投标人均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6.  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企业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在闽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按闽建设[2009]5号文规定办理分支机构定期登记备案并具备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和已通过年检合格的福建省注册登记的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尚未在闽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承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根据闽建设[2009]5号文件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8.  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件规定,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时应提交通过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土工试验室备案表;
    3.9.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1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1 月 12 日至2012年 1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罗源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光盘、图纸)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阿。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12年2月3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罗源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收标处;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1371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406860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罗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地址:罗源县凤山镇东环新村12-4号,邮编:  / ;
    电话: 28631687   传真:   /  ;
    联系人:曾台曦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华林河边路4号华林御景月亮座402单元   邮编: 350003 ;
    电话:0591--83372189  传真:0591--87806663;
    联系人: 严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罗源县支行
    开户名称:  罗源县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  1006 5356 8980 0100 01   ;
    须注明:罗源县工商局综合服务场所设计项目保证金
    交易中心:罗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罗源县凤山镇司前街22栋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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