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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仇毕桥大修工程已由宁波市城市管理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单位为宁波市市政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宁波市仇毕桥大修工程;
建设规模:约130.0950万元;
建设地点:儿童公园东南侧(兴宁路延伸段上)
招标范围:桥梁结构及附属设施的大修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项目。
③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需列入《宁波市建筑行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并审核通过。
④投标人要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的2日内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相关资格文件的复印件装订成册报送招标代理单位。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审查按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建招[2009]07号》文执行。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代理)人关于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的书面告知后2日内对相关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材料,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交的证明材料不能证明“项目负责人”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规定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月10日至2012年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窗口购买招标文件。(办理交易证具体请查询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7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宁波市市政管理处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宝善路151号
联系人:边军
电话:0574-87162334
传真:0574-87103700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西路75号鼓楼大厦五楼
联系人:屈玉萍沈国麟
电话:0574-87329532
传真:0574-87329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