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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机场建设工程助航灯光工程及飞行区消防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2-01-09
项目编号:HBZH-201201-B14-00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神农架机场建设工程 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基础[2010]1337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湖北机场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发改委、中国民航局、湖北省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1:1.58: 1.63,招标人为神农架机场建设工程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助航灯光工程及飞行区消防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神农架林区位于湖北省西北部,东与襄樊市的保康县接壤,西与恩施州的巴东县相望,南依宜昌市的兴山,北依十堰市的房县、竹山且近武当,总面积3253 km2,其中林地占85%以上,森林覆盖率69.5%。
机场场址位于神农架林区红坪镇温水村五组大草坪—将军寨一带,距林区首府松柏镇100km,北距神农架林区红坪镇41km,南距神农架林区木鱼镇66km,距神农顶风景区入口(鸭子口)45km。场址位于独立的狭长山脊之上,由2600m高程左右的五个山包组成,山顶高程2641.4~2560m,属构造侵蚀溶蚀中山区,岩溶较发育,岩溶地貌明显,以垂直岩溶为主,发育深度较大。场区内岩体强度高,水文地质总体较复杂,未发现大的活动性断裂构造,区域地质环境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05g,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
2.2招标范围:
投标人中标后负责以下工作范围的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试运行、铁塔驻厂监造、技术培训及其缺陷修复,选用的设备和材料应满足高高原、高寒机场的使用条件要求。
(1)助航灯光工程:
本工程机场跑道2800米。助航灯光设有主降I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灯光系统延伸至距跑道端720米处;次降B型简易进近灯光系统,灯光系统延伸至距跑道端420米处;目视坡度指示系统设置有两端的PAPI灯,跑道入口设置有入口灯、入口翼排灯、末端灯,跑道上设置有跑道中线灯、边灯、调头坪灯,滑行道边灯和站坪边滑行道边灯、滑行引导标记牌等。
助航灯光系统电源由航站区的中心变电站提供。中心变电站设置有专用CCR室,用于助航灯光系统电源的5台低压柜安装于低压间,助航灯光系统设置一台专用备用柴油发电机组。中心变电站(含CCR室)的土建及调光柜、低压柜、备用柴油发电机组等设备的管沟开挖及基础安装由中心变电站承包人负责实施;CCR室中的调光柜、7台低压柜(含出线)及柴油发电机组由投标人负责实施。
设置助航灯光计算机监控系统以中心变电站为主站和塔台为操作站,对整个机场助航灯光系统进行控制、监视(包括供电系统的监视)、维护、管理。
(2)助航灯光铁塔工程:基础、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易折易碎杆。
(3)飞行区消防工程:
机场消防保障等级为6级。飞行区设计消防取水量为100L/S,沿站坪敷设环状DN250供水管线,按不大于120米的间距设置地下式消火栓,铺设DN315消防管线至跑道两端,在跑道两端设置消防车辆取水点,并设置消防车行驶通道和停靠取水场地。消防供水管采用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每个机位附近设置移动灭火器一台。
(4)本次招标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和实施。
3.工期、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
3.1工期: 2012年5月计划开工, 2013年5月底应确保完工,期间内的实际工程进度根据飞行区场道工程进度相应调整,随本项目一并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节点工期:助航灯光铁塔工程于2012年10月底完成。
3.2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为24个月,从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4. 投标人资质要求
4.1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部批准的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施工资质;
(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民航工程),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近5年内(2006年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已完工的机场助航工程的项目经理,年龄55岁以下;
(4)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近5年内(2006年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已完工的机场助航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年龄55岁以下;
(5)财务要求:近3年(2008、2009、2010)①投标人财务无亏损;②投标人在近三年中每年营业额均不应小于3000万元人民币;③投标人在近三年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6)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信誉要求:近3年(2008、2009、2010),①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履约记录良好;②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③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④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处罚有效期内;⑤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8)项目班子配备不能低于招标文件关于《资格强制性审查条件(人员)》中的要求。
(9)试验检测设备不能低于招标文件关于《资格强制性审查条件(设备)》中的要求。
(10)其他:助航灯光铁塔工程与飞行区消防工程允许分包,飞行区消防工程拟分包单位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助航灯光铁塔工程拟分包单位应具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5. 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 2012年 1月 9 日至 2012 年 1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 时至 16:00 时前,携带报名资料在北京顺义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三层进行投标报名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zgmhgczxgs@163.com进行投标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投标人于2012年 1 月 9 日至 2012年 1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 时至 16:00 时前,携带报名资料在北京顺义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三层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及技术资料售价 3000 元,售后不退。
6.3 本工程不采用邮寄方式。
7、投标人从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由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湖北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602室(武昌中北路28号)验证身份,具体细则详见湖北省招投标信息网(鄂招投标局【2011】26号,附录一)文件。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2 月 16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 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8号) 。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与湖北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神农架机场建设工程指挥部
地 址:湖北神农架林区木鱼镇
首都机场大厦C区三层
邮 编: 442422
联 系 人: 徐少丰
电 话: 13871275693
18601153452、13521895990
传 真: 0719-3453255
电子邮件: x.sf123@163.com
开户银行:
帐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
地 址:北京顺义区首都机场四纬路
邮 编: 100621
联 系 人:李美华、李保红
电 话: 010-64557575转897、824
传 真: 010-64557600转897
电 子 邮 件: zgmhgczxgs@163.com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空港支行(天竺支行转)
帐 号:0200300019100000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