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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柳市文化中心建设工程监理已由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乐发改投资[2009]35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建筑面积35486.6m2,其中综合文化大楼17965.2m2,会议中心建筑面积3721m2,地下建筑面积13800.4m2。本次招标工程概算建安造价13438.78万元。概算监理费:278.71万元,监理服务期:约760日历天。招标范围为该规模施工图纸内所有土建、安装工程的监理。
(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综合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类似工程的监理经历;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并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的建设工程交易栏下的招标公告中于2012年1月6日至2012年1月10日下载招标文件、施工电子图纸。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论坛:(建设工程招标答疑专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2月3日10时30分,地点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成镇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7-61882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