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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临床教学楼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作者:建筑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网    
时间:2011-12-06 13:39:55 [收藏]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临床教学楼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2-1140B0800175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临床教学楼工程勘察设计    。

    1.2.2  工程位置:     广州市机场路                          。

    1.2.3  工程范围: 建设规模5.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28层,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地下2层,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 。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

    1.2.5  项目批准文件:   穗发改社会[2011]779号               。

    1.2.6  资金来源:  自筹                                      。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28000万元。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0000万元。

    1.2.8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地震灾害性评估、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除净化区域医疗专业设计及医气专业设计外)、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审核竣工图及制作验收通。合同范围:

    (1)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管线探测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勘察工作等,并编制勘察报告、测绘图、管线分布图。
    (2)地震灾害性评估:包括地震灾害性评估报告编制完成,并经政府相关机构评审认可及备案。

    (3)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所有的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水电、空调、消防、人防、防雷、基坑、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幕墙、二次装修、弱电系统(网络、通讯、监控、有线电视、安防等)等的所有设计】。

    (4)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包括调整概算)、施工图预算(包括变更工程预算)。为确保概算及预算的编制质量,中标单位可以将概算及施工图预算分包给具有相应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概(预)算编制费用由中标单位按收费标准支付,分包人须经招标人审查和批准。
    (5)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配合业主的施工管理工作。

    (6)配合业主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审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文件等管理程序必须的技术文件(包括电子版)及办理有关的报建手续、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

    (7)必须按业主的要求修改技术文件、图纸,甚至重新设计直至通过审查。

    (8)必须配合业主做好本工程招标全过程工作,包括用于设备材料、施工和服务等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制作验收通。

    (9)设计单位除按设计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提供设计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并保证变更设计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年    月,竣工日期为     年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证书。不同时具备上述2项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或不具备勘察资质的投标人可在中标后依法分包给符合资质的勘察机构,但须得到业主的书面同意;如不具备本项目其他专业或专项的设计资质,可在中标后依法分包给符合相应资质的单位,但须得到业主的书面同意后进行依法分包。)。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的最后两个工作日,即2011年 12  月 9 日至2011年 12  月 12 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票据。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     自行勘踏                     。

    1.6.2  集合地点:     自行勘踏                     。

     

    1.7    费用: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及本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7.1  本工程设计费为 453 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 45.50 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 9.00 万元;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 6.50 万元;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 4.50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0%);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注释]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

    1.7.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9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调整的原则如下:如建设规模增大,则设计费不予调整;如建设规模减小,则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进行调整。

    [注释]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7.3  工程勘探费用(含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不少于20%计算。

    1.7.4  地震灾害性评估报告编制费计入投标总价,由投标人自行报价。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5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2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2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广州市机场路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36591859

    1.10.4 传真号码:           

    1.10.5 电子邮箱: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510030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3546057、13503026620

    1.11.4 传真号码: 020-83568592

    1.11.5电子邮箱:gmetb2@126.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12.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208、28866214    

    1.13.4 传真号码:  020-28866203            


    1.14   监督机构
    1.14.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                     

    1.14.1 邮政编码、地址:  510032  广州市府前路1号大院3号楼415室 

    1.14.2 电话(手机)号码:  020-83124969    

    1.14.3 传真号码:  020-83124967            

    1.14.4 电子邮箱:chenhaibo@gzc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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