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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中科环能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技术服务中心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中科环能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技术服务中心,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编号:10060739991055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中科环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佛山中科环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人:佛山中科环能科技有限公司
2.2 工程名称:佛山中科环能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技术服务中心
2.3 工程地址:佛山市三水工业园区C区63号地块
2.4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9545.36平方米,其中综合楼3110.96平方米(五层,钢筋混凝土结构)、车间一2400平方米(一层,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排架,最大跨度30米)、车间二3996平方米(一层,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排架,最大跨度24米)、门卫室38.4平方米(一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围墙约645 米。
2.5本工程预算价约为:2121.99万元。本项目投标最高投标报价为2121.99万元,投标最低报价为1909.79万元,其中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为116.39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报价值范围的投标文件无效。
2.6 定标方法:本工程采用A+B值定标方式。
2.7 本工程工期:240个日历天。
2.8 工程款支付方法如下:
(1)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3%的预付款到乙方开设的工资保障金账户,并在第一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一次性扣回;
(2)工程进度款按形象进度支付,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款;
(3)全部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且不超过合同价的7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款经相关部门审定后两年内(含质保金,质保期两年)支付完毕。(以上款项均不计算利息)
2.9 劳务作业分包:根据《关于招标阶段执行劳务分包制度的通知》(佛建招[2007]1号)和《关于实施建筑劳务分包制度事项的通知》(三建局字[2007]73号)要求,劳务分包作业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或已在市建设局登记备案的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佛山市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登记证》,方可承接劳务分包作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后审条件)
3.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的工商年审周期内。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以及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业行业企业诚信手册》,诚信手册必须通过2010年度的年审,年审结果“合格”或以上。
3.5、投标人企业状况:
(1)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2)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或特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4)最近一年没有骗取中标,最近六个月没有在招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3.6、人员配置:
(1)项目负责人:
具有二级或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2008年12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曾独立负责过一项造价超过1000万元(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的公开招标的新建施工业绩。
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应已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系统中登记备案且未被锁定。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建项目,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房屋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造价师:至少1名。
(4)施工员:至少1名;具有上岗证书(或管理手册)。
(5)安全员:至少1名;具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7、企业自2008年12月1日至今(以总体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曾独立承接过一项造价超过1000万元(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的公开招标的新建施工业绩,并且该业绩中含有面积超过4000平方米的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或网架(可直接施工或总承包管理)。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及金额: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转帐,须于投标截止日前5个工作日16:00时前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账号: 44001667142053002278,账户:佛山中科环能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佛山乐平支行);以到帐时间为准,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证明的复印件及转账证明。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整)。
3.10 投标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3.11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3. 12自委托查询日起的前三年内,在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报名人,不得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11 月15 日至2011年 11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时,下午2:30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联系电话:0757-87786316)持下列(一式两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份供交易中心核对存档,一份交驻场的本项目招标代理人员)相关资料报名:
4.1.1、法人代表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4.1.2、固定投标员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固定投标员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4.1.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专业类别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复印件;
4.1.4、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 拟派注册建造师(B证)和专职安全员(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4.1.5以上人员中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员必须是《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中登记备案且未被锁定的人员。
4.1.6本工程建造师的报名要求按“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件执行。
4.2请于2011年 11 月 15 日至2011年 11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时,下午2:30时至5时凭报名回执到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光盘(凭固定投标员证及其身份证)。不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4.3招标文件及图纸光盘合计每套售价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拟定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递交,法人代表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活动,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 12 月 8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附带招标文件的原件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拟定开标时间为2011年 12 月 8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法人代表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以及广东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中科环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西乐大道东13号创业中心3楼
邮政编码:528137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13533325376 020-87057675
招标代理: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流花路85号
邮政编码:510010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640218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