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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教学楼项目

作者:建筑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网    
时间:2011-11-11 14:35:42 [收藏]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教学楼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KXZ11143-1
    开标时间:2011-12-08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
    业主名称: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1.     招标条件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的招标编号为KXZ11143-1的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教学楼项目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社会[2011]106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教学楼项目;
    2.2建设地点:闽侯县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学园南路南侧;
    2.3工程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2000?,总建筑面积10000?,五层,1栋,学校整体经济技术指标是容积率0.413,建筑密度10.95%,绿地率32.8%;
    2.4投资总额:人民币276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182.6             万元;
    2.5招标类型:建筑工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岩土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
    2.6.2内容: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2 年2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11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3.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3.4.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人员)均应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5.    企业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应在闽设立分支机构,根据闽建设[2009]5号文件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6.    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件规定,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时应提交通过福建省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土工试验室备案表。
    3.7.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c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1月11日至2011年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5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50元。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1年12月8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21826000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617900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福建福州闽侯荆溪关口366号,邮编:350101;
    电  话:13509357372,传真:0591-22869917;
    联系人:王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邮编:350002;
    电  话:0591-87504608转806,传真:0591-87565955;
    联系人:林晶。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户名称: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账    号:591903084510501。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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