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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灵山港口库区大米应急加工厂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作者:建筑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网    
时间:2011-11-08 09:45:45 [收藏]

    广东广州:灵山港口库区大米应急加工厂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番发改[2010]588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番禺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现对灵山港口库区大米应急加工厂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灵山港口库区大米应急加工厂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20-8483350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新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3921911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4892221

    三、建设地点:番禺区榄核镇上、下坭粮食工业区

    四、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兴建三层厂房一座约6786平方米,成品仓库一座约2160平方米,最大跨度约30.24米,(包括填土约16000立方米、土建、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用电、给排水、消防、防雷、周边道路约4500平方米,具体以招标人所发施工图纸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编号:2011-4776

    (2)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设计、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完成本工程包括对灵山港口库区大米应急加工厂及仓库建设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所发施工图纸为准)。

    (3)规模:本工程为兴建三层厂房一座约6786平方米,成品仓库一座约2160平方米,最大跨度约30.24米,(包括填土约16000立方米、土建、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用电、给排水、消防、防雷、周边道路约4500平方米,具体以招标人所发施工图纸为准)

    (4)招标控制价:1300万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拨款及企业自筹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1年11月7日至2011年11月30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履行投标登记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2011年11月30日,9 时00分至10时00分。

    2. 履行投标登记时间:2011年11月30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

    3. 开标时间:2011年12月1日9时30分。

    4.投标截止时间、履行投标登记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递交投标文件和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 一 楼 大厅 递交投标文件,领取登记号码,并按登记号码顺序履行投标登记。

    2.履行投标登记:投标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广州建设工程投标信息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检查投标人上述资料及投标文件是否符合要求,若投标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证件等资料原件,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时,或在投标登记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履行投标登记的(因参投单位数量过多,无法在规定截止时间内完成投标登记的或投标登记速度影响延迟投标登记的除外),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登记,并将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

    〔注: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作为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其他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将被拒绝〕

    3.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30万元,投标担保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也可通过“网银”方式缴纳或年度保证金的方式缴纳,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4.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 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注:施工总承包招标选择此项,应选择符合招标内容的一种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 一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注:大、中型项目选择此项)。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投标人自2009年11月1日(近2年或以上)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2点所述资质级别的低一个等级方能承接的工程,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级别已是最低级别的,不得设置业绩要求)。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选择性条款。本地招标项目应以广州市业绩为准,非本地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自定)

    如投标单位的业绩是多资质联合体的,则按照联合体成员单位书面约定的份额为准计算,否则进行均分。

    注:(1)、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只需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

    注:(1)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开标当天中午十二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附件二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2)施工总承包的项目在投标人信息录入时,将由交易中心的交易管理系统对投标单位的企业资质进行自动初步筛查,凡企业资质信息不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其信息将不能录入。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1)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84892221;(2)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投诉电话:84833337;(3)广州市番禺监察局,投诉电话:84636701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网站和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5-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具备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GDCA))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的能力。投标人可以到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设立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代办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须使用v1.1.3.4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招标图纸的获取可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会员专区下载。

     招 标 单 位 :广州市番禺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新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1年11月3日       

    附件
    招标人声明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我单位就灵山港口库区大米应急加工厂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工作,作出如下声明:本次招标公告描述的招标内容与图纸相符,与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招标范围相符。我单位保证本次招标内容和资料真实、完整,对公告的虚假陈述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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