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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0415201109003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港市海关小学附属工程已经东发改字[2011]15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按照丹招核准字[2011] 07074号招标事项核准意见,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包括食堂及门卫等工程,其中食堂建筑面积:1095.5?,门卫建筑面积:
30?。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2.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承担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专业应与本工程相适应,资格为三级(含三级)以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0月12日至2011年10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企业规费计取标准(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项目经理IC卡等在丹东市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东港路61号光大银行七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1月1日9时30分,地点为东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港路13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竣工时间
6.1开工时间: 2011年11月10日 竣工时间: 2012年8月30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丹东日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港市大东街道办事处
地址: 东港市
邮编: 118300
联系人: 孙主任
电话: 0415-7122576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市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丹东市振安区
邮编: 118300
联系人:
电话: 15942568777
传真: 0415-7108188
201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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