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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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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码:000120110902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俱乐部改造工程 已由 国家公安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下达2009年部署院校修购专项经费预算的通知公装财[2009]96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装饰装修改造 施工(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
2.2工程规模:装饰装修改造,建筑面积 2885平方米 。
2.3合同估算价为 490 万元。
2.4招标范围: 装饰装修改造工程施工,详见技术要求、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5工期要求: 2011 年 11 月 10 日开工至 2012 年 2 月 29 日竣工,计划工期 112 天。
2.6本次招标共划分成 一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设计资质 ,且具有 同等规模工程施工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 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10 月 11 日至 2011 年 10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名称)网上进行投标报名或请于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 时至 4: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地点)同时进行报名。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伍 万元;
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须在开标前完成;
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投标保证金的凭证。投标人未能够按时提供有效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10 月 11 日至 2011 年 10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 时至 4: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单位介绍信和授权代表的相关证件在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 11 月 2 日 13 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沈阳市建筑交易市场三楼开标室(详细地址或指定网站)。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截止时间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邮 编: 邮 编: 110005 联 系 人: 王玉堂 联 系 人: 栾民音 电 话: 024-86982143 电 话: 024-23384545 传 真: 传 真: 024-23384545 电子邮件: 584303781@qq.com 电子邮件: lngcgjc@163.com 网 址: 网 址: http://www.lngczb.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 账 号: 135601040003330
2011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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