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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娄底市:紫鹊界景区内自然文化双遗产保护第一期建设工程
投标时间:2011 年 8 月 2 日至 2011 年 8 月 8 日
1、招标条件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紫鹊界梯田-梅山龙宫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的委托,就其紫鹊界景区内自然文化双遗产保护第一期建设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已由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娄发改社会 [2009]53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前来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化县紫鹊界梯田-梅山龙宫风景名胜区自然文化双遗产保护第一期建设工程
2.2项目地点:紫鹊界梯田景区内
2.3建设规模:景区道路、巡游步道、景区厕所、停车场、观景台、给排水设施、标识标牌、挡土墙及护坡等,投资约1500万元;
2.4资金情况:自筹资金;
2.5质量标准:按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景区道路、巡游步道、景区厕所、停车场、观景台、给排水设施、标识标牌、挡土墙及护坡等工程施工;
2.7工 期:260天(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内;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无在建项目;
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任职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置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工程(本次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在劳动社保部门交纳的社会保险,并提供证明材料;
6、省外企业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办理入湘施工登记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提供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原件;
7、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9、拟任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原件。
三、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贰拾 万元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 叁拾 万元整,两项资金合计为 伍拾 万元整。投标申请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提交到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投标保证金管理专户。
开户名称: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帐 号:1913010429022142408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化支行
以上各项均以银行到帐为准,投标申请人在投标保证金、押金到帐后,须持银行进账单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2、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及押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公告而予以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代表请于 2011 年 8 月 2 日至 2011 年 8 月 8 日(北京时间上午 8:00一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带以下证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3)投标保证金和押金收据;(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7)注册建造师证及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9)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上岗证及其中安全员(C)证原件;(10)必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拟参与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11)社保证明指企业参保职工花名册,该名单须盖社保局公章方为有效;(12)省外企业还须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以上材料(1)、(2)留原件,(3)-(12)应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紫鹊界梯田-梅山龙宫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新化县交警大队五楼)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不退。截止时间以后不予受理。
五、本项目实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实名投标制度。
六、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七、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10年7月30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当面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十、评标办法:本项目拟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Ⅱ。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十二、招标投标的行政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湖南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管理规定》(湘建建[2010]31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并接受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紫鹊界梯田-梅山龙宫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地 址:娄底市新化县交警大队五楼
联 系 人:宁洁
电 话:1517385855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娄底市新星北路江南名苑4栋3单元501号(娄底二大桥旁)
联 系 人:刘先生 李小姐 胡先生
联系电话:0738-8910098 13873801016
传 真:0738-8652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