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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桥大道二段及南延线道路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第四次)
招标时间:2011年6月23日至2011年7月12日
黄桥大道二段及南延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先发投【 2010 】7 号和【 2010 】90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市政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黄桥大道二段及南延线道路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工程建设规模及总投资:黄桥大道二段及南延线道路工程(雨九线~龙王港路),雨九线~长韶娄高速路段设计路幅宽50m;从长韶娄高速~雨九线~龙王港路路幅宽30m绿线控制宽50m;征地范围按路堤两侧排水沟外边缘(无排水沟为路堤坡脚)以外2m,路堑坡顶截水沟外边缘(无截水沟为坡顶)以外2m考虑。本次道路设计路线全长6.23km。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主车道设计车速60Km/h,辅道设计车速40km/h。工程总投资约2.9亿元。
建设地点:长沙大河西先导区
资金来源:自筹
检测工期:自试验检验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检测依据: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施工规范、强制性条文、验评标准和市政工程检测规范,对黄桥大道二段及南延线道路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招标范围及内容:黄桥大道二段及南延线道路工程(K0-840~ K5+390)包括土石方工程、路基、基层及路面工程,人行道、路缘石、路基边坡防护工程、桩基桥涵工程,地下通道、水渠、挡土墙工程、排水工程;亮化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的专项检测及见证取样检测。
工作质量要求:检测工作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完全符合国家检测相关标准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经年检合格、单位信誉较好,经济实力较强,检测设备配套完整;
2.2企业具有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和项目应包含该项目见证取样,主体结构、地基基础、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检测),并且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认证项目须包括见证取样及上述专项检测项目的相关参数及桥梁检测参数;
2.3企业近三年内(2008年5月至2011年5月)本企业至少具有一个以上(含一个)的市政道路试验检测项目类似业绩(以委托合同为准,合同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
2.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或公路与桥梁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同时具有交通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道路或桥梁)资格证书(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员证)。
2.5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0年12月至2011年5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本企业社保缴费证明),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并对项目负责人实行网上押证管理。
2.6本项目拟任检测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不得挂靠,并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检测单位。
2.7本项目桩基、桥梁等专项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其专业技术人员须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8本项目见证取样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其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考核培训证,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二个以上(含二个)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投标。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注: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要求为该公告发布前36个月内的委托合同。
3、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查。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年6月23日至2011年7月12日9:00时前在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http://www.csxdq.gov.cn—建设投资—招标公告)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http://www.csxdq.gov.cn—建设投资—招标公告)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sggzy.gov.cn)下载图纸。
4.3投标人请于 2011年6月23日至2011年7月12日在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http://www.csxdq.gov.cn—建设投资—招标公告)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sggzy.gov.cn)下载工程检测子目清单和投标报价上限值及其相关资料。
4.4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7月13日9:00整(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7、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至少于2011年6月25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发送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内(格式见附件1),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书面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不得加盖单位公章等。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投标报价上限值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8.2、递交方式:银行转帐、电汇、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收款单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8.3、缴纳时间:2011年7月13日9:00时前(含),以银行到帐回单为准。
8.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和标段。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和标段等信息,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5、未按第8.1、8.2、8.3、8.4条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www.csxdq.gov.cn。
(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