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 庄西河局部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建筑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网    
时间:2011-04-11 14:51:59 [收藏]

    招标单位:宁波市江北区城市管理局
    报名时间:2011-4-11 到 2011-4-15
    所在地区:浙江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西河局部整治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市、区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工程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邬隘河至北环西路]
    ②工程规模:河道长度约2500米,水域面积约42250平方米。
    ③工期要求:90日历天
    ④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⑤安全要求:合格
    ⑥项目总投资:1261万元
    ⑦招标范围:冲淤74547立方米、绿化9750平方米、护坡1950米、截污管596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一套、污水原位净化处理设施二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
    3.4投标单位及相关人员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投标申请资料中的《施工项目投标申请表》的格式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下载使用。(www.nbctc.com.cn)。
    3.5本项目采用资格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如下资料:
    ①《施工项目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企业IC卡;②《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④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⑤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除企业IC卡之外,上述1-5条资料的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3.6投标人入围数量要求:资质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9家时,则从中随机抽取9家;资质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9家且≥3家时,则全部入围。入围单位最后以书面通知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4月11日至2011年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00时,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申请受理:
    开始时间:2011年4月18日9时00分。
    截止时间:2011年4月18日15时30分。
    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10日13时3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www.nbctc.com.cn、www.bidding.gov.cn、www.cnnb.com.cn、宁波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明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新天地东区10幢302室
    联系人:童文巧
    电话:87290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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