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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0623-1174N2103201)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厂区道路改造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厂区道路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劳动中路426号
2.3建设规模及工程概况:约200万元,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厂区道路改造工程项目(摊铺改性沥青面层工程、部分构筑物整改及维修工程等),包括图纸、清单范围内所有部分,具体如下:
1、老厂区高层烟叶仓库北向、出口烟车间、主车间周围道路摊铺沥青面层,具体位置见图示;
2、道路摊铺沥青面层的配套管井提升、管沟盖板更换,所有盖板均采用重型球墨铸铁盖板及井座;
3、道路摊铺沥青面层范围内的部分雨水沟改混凝土,沟边改麻石侧平石;
4、道路摊铺沥青面层范围内的部分花坛边改麻石;
5、出口烟车间东向道路栏杆改不锈钢栏杆,门洞口处理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验收合格。
2.6工 期:45天(日历天)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3建造师资质及其他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土建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建造师必须为企业在册员工(要求提供本企业社保证明)。建造师尚未在其他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尚未竣工的),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3.4企业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和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5 省内建筑业企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投标拟任项目负责人本人)到评审现场。
省外建筑业企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有效身份证及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到评审现场,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到场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省外企业必须按《湖南省入湘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办法》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的规定)。否则,将作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
3.6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时(北京时间)以银行转帐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至省管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统一的托管账户。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投标无效而予以拒绝。(交投标保证金时,须注明是“长沙卷烟厂厂区道路改造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未注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托管账户户名: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投标保证金按湘建招办【2009】字第22号文执行)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帐 号:13450000000058678
4、资格审查办法
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开标后资格审查,合格性评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投标人于2011年4月1日起至4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图纸。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否则不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本项目相关资料请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查询、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1年4月2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项目拟采用的评标办法
采用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0】318号文发布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
联系人:贵 杰
代理机构: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四楼403室)
联 系 人: 肖 琴 陈进良 张治平
电 话:0731-84556896 84514664
传 真:0731-84514579
邮 箱:hnzb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