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波市会展路工程(福庆路—盛梅路)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投资函【2009】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宁波市会展路工程(福庆路—盛梅路)项目地点:西起福庆路,东至盛梅路。项目规模:全长1395米,规划路幅宽度36米。项目总投资约35644万元,工程费用控制在5716万元以内。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方案设计、勘察设计、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总周期60日历天,其中方案优化(含勘察设计)15日历天,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或由具备上述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主设计师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道桥类专业);勘察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岩土类专业)。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及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均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3月31日至2011年4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申请受理时间:2011年4月8日9:00时至16:00时;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4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2、《设计项目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3、附件:■“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企业IC卡;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主设计师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勘察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书上未注明单位的还需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备注:1、附件中除IC卡外,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上述资料中的《设计项目投标申请表》的格式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www.nbctc.com.cn)下载后使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1年4月27日9:00时,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www.nbctc.com.cn、www.bidding.gov.cn、www.cnnb.com.cn、《宁波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和义路77号四楼
联系人:王皓
电话:87686671
传真:8768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