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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秭归县沙镇溪镇乐丰村桃树包至陈家沟道路水泥路面硬化工程己由秭归县财政局、秭归县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秭归县沙镇溪镇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秭归县沙镇溪镇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秭归县沙镇溪镇乐丰村桃树包至陈家沟道路水泥路面硬化工程位于秭归县沙镇溪乐丰村,全长5.98km。招标范围为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浆砌挡土墙、路基整治、碾压、混凝土面板浇注工程等,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或以上有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宜昌市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市场登记备案证且年审合格有效;
3.3具备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担任此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应是投标单位;
3.5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公路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施工企业或从业人员在湖北省内有违法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或黑名单,且正处于禁止投标期间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已参与投标的按废标处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月4日至2011年1月10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在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招标采购文件发放窗口持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
4.3投标保证金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由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统一收取。投标申请人在2011年1月13日下午5时30分(进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到本公告指定的银行帐户,未在进账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后3日内退还。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申请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总公司注册地基本帐户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帐户(注明所投工程名称):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三峡分行秭归支行
户名: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咨询电话:0717--2882545帐号:1807072129200049416
款项到帐后,投标申请人凭银行进帐回执单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至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综合招投标中心保证金收退窗口开具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月17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县行政服务中心8楼大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秭归县政府门户网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网及信息中心大楼一楼大厅公告栏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的起始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沙镇溪镇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君逸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沙镇溪镇办公地址:宜昌市东山大道96号7-135
联系人:王大新联系人:谭国平
联系电话:13487291646联系电话:0717-6459938
201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