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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川市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楼、食堂、教学楼加固维修、运动场等(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湖北省财政厅批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鄂发改投资[2010]1494号和鄂财建发[2010]292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川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市财政(资金来源),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川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4065?。
建设地点:汉川市特殊教育学校
规模:康复楼为框架四层、食堂为砖混一层.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及水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3.3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2007年至今必须有1个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3.7投标人近三年须连续盈利,提供07-09年度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
3.8外地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外地来汉企业年度备案表。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拾万元(¥600000.00元),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至“汉川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帐户,交纳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7日下午17:00时前(以到帐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汉川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孝感市商业银行汉川支行
帐号:211010122500010015
4.2投标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后,须在汉川招标投标信息网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单,未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的投标人,作资格预审不合格处理。
5.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承担本工程的建造师凭委托书或介绍信、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明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证原件(以上资料同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汉川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1日上午9:00时前,地点:汉川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时,项目经理必须提交下列证件及资料的原件交验,并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年度备案表、近三年的审计报告、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7、资格预审评审办法:采用合格制。
8.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发布公告的媒介
8.1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确定的时间、地点、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8.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汉川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czbtb.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川市特殊教育学校
地址:汉川市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人:汪杏桃联系电话:13986494956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川分公司
地址:汉川市御景春城二栋三单位901室
邮编:431600
联系人:李丽联系电话:13972694777
电话:0712-8381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