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质量的意见》(鲁政办发﹝2014﹞26号),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根据省住建厅、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山东省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试点项目、生产基地的安排(鲁建节科字﹝2015﹞3号、鲁建建函﹝2015﹞11号),经创建单位申报、市级住建部门推荐、省厅组织考查评审,确定滕州等4个县(市)为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济南滨河新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等6个工程项目为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工程项目,山东万斯达房屋制造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为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基地,现予公布。
各试点城市要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地方政策配套,抓紧落实工程项目,全力扶持产业发展;试点工程项目要加快组织实施进度,强化建设过程管理,提升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综合效益;各生产基地要提升产品技术层次,加强生产管理控制,完善推广配套服务,扩大生产应用规模;积极探索,积累经验,发挥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的“先遣队”作用。要突出试点实施单位主体责任,强化设区市住建部门监督责任,将省级试点实施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责任制,细化任务目标,倒排时间表,强化保障措施,确保试点成效。省厅将制定和完善试点调度管理办法,实施动态考核调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