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咨询进项目 倾心解答排困惑
中建钢构广州东塔项目举行法律宣传咨询会
(中建钢构通讯员 黄秋利)“给对方公司发函,对方却长时间没回应,该如何避免日后纠纷时对方不承认收到函件呢?”、&ld
关键词:普法 咨询 项目
(中建钢构通讯员 黄秋利)“给对方公司发函,对方却长时间没回应,该如何避免日后纠纷时对方不承认收到函件呢?”、“为什么别人欠我朋友三万块钱五六年没还,打官司法院反倒判了对方不用还钱?”……
为贯彻公司普法活动的文件精神,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12月5日晚,中建钢构广州东塔项目举办了一场法律宣传咨询会。上述诸多法律困惑与难题正是项目管理人员在本次会议上所提出的,项目商务部经理李志勇作为本次宣传咨询会的主讲人,对这些问题一一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与传统的法制宣传活动只进行宣教有别的是,本次法律宣传咨询会共包含 “训”和“询”两个环节,即“培训”与“咨询”,以“训”带“询”,用“询”促“训”,最终将活动落脚点定位在提高项目员工法律意识,提升项目整体风险防控能力之上。在培训环节,主讲人就“宪法的性质和地位”、“法院管辖与仲裁管辖的区别”、“诉讼时效”、“项目主要法务风险”等有关内容对项目人员进行了细致地讲解。之后的咨询答疑环节,项目管理人员则积极踊跃,纷纷就各自所关心的婚姻、房屋产权、债务纠纷、诉讼程序以及规避工程法务风险等方面困惑向主讲人询问。面对各种各样的提问,李经理做出了耐心真诚的回答解释。
整场法律宣传咨询会一共持续了近三个小时,赢得了项目员工的普遍欢迎。员工们一致认为通过参加活动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扭转了以往的认识误区,利于自己在将来的工作生活中更加自觉主动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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