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工程建设的生命

作者: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信息网网    
时间:2009-12-23 10:02:17 [收藏]

    黄 卫

    质量是建设工程的生命。加强质量管理,是工程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对于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工程建设事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工程建设既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本环节,也是转变发展方式和提高发展质量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国工程建设的速度在加快、规模在扩大,科技水平和工程质量也在大幅度提升,极大地支持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全国相继建成了一批举世瞩目的重大工程项目。青藏铁路工程、三峡水利枢纽工程、苏通长江公路大桥等多个重大工程,以及国家大剧院、上海磁悬浮列车等一批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无论是工程规模、工程质量,还是技术难度,都代表着当今世界的先进水平,创造了建设工程史上一个又一个纪录。已投入使用的北京奥运会场馆和配套工程,充分体现了“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的三大理念,也集中展示了我国工程建设的新水平。

    为了确保这些建设工程的质量,我国大型骨干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坚持管理创新与技术创新相结合、适用技术创新与高新技术创新相结合、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在科学技术创新和科研成果工程化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超高层设计施工、大跨度空间结构等创新性技术广泛应用,促进了企业生产方式的变革和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大型现代施工机械装备和新型建筑材料广泛应用于铁道、公路、水利以及地铁工程、基础工程和结构工程的建设,从技术手段上保证了工程质量。

    为了确保这些建设工程的质量,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推进了建设标准的优化和保障作用的发挥。近年来,我国标准定额编制速度加快,质量水平不断提高,节能减排等重点标准定额迅速出台。过去5年,全国共批准发布工程建设标准1600多项,总数已接近5000项;水利、交通、核电等主管部门也相继制订或修订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体系。中国特色标准定额体系的基本形成,对优化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促进城乡建设发展方式转变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二、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面临的新挑战

    虽然我国工程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但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依然严峻:工程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还时有发生;建筑能耗居高不下;自然灾害特别是地震问题,对建设工程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是工程质量与建设周期、技术风险的矛盾日渐突出。我国已进入城镇化快速发展期,建设规模逐年扩大,每年城乡新建竣工面积约为15亿―20亿平方米,预计到2020年底,全国房屋建筑面积将新增250亿―300亿平方米。在这个快速发展过程中,确实存在着速度与效益、数量与质量的矛盾。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必须准确把握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发展规律,转变发展方式,突出重大工程质量监管,科学有效地应对各种矛盾和问题。

    二是建筑节能形势严峻。据统计,建筑能耗占全社会总能耗的30%左右,再加上相关建材生产能耗,约在45%左右,能耗问题极其严重。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必须坚持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加快由追求外观形象向注重使用功能和节约环保转变;由达到国家标准基本要求向优化设计和优化环境的综合品质转变;由侧重工程建设质量向项目前期决策、全寿命周期质量并重转变,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

    三是建筑工程质量缺乏法律的有效约束。随着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更加突出,人民群众的质量意识和维权意识越来越强,更加注重住宅、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质量;由于村镇建设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加之缺少法律法规和监管队伍等方面的必要支撑,村镇建设工程特别是农村民居建设质量问题十分突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必须坚持以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强化法律约束,为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工程产品。

    三、新时期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点任务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要坚持优化工程建设与改善民生相结合,坚持提高建设标准与转变发展方式相结合,坚持完善管理体系与规范经济秩序相结合,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努力建设高质量的工程,建设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工程。

    着眼于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切实加强住宅和大型公共设施工程质量管理。住宅和公共设施工程质量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关系着全社会的稳定和谐。一要继续大力推行住宅工程“一户一验”制度,整合科研、设计、施工、材料等多方面力量,着力攻克“质量通病”,特别是影响住宅使用功能的屋面渗漏、墙面地面开裂等常见问题和多发问题。二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综合居民的合理需求及经济社会发展因素,进一步完善本地区住宅工程设计、施工等方面技术、标准和工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居住水平。三要针对当前大型公共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的外观形式和结构体系日趋复杂、技术风险日益突出的问题,强化设计方案优化,严格施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最大限度消除危险源,降低工程风险。四要加强对住宅和大型公共建筑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定的最基本安全要求,对于超限高层建筑以及超过抗震设计规范适用范围的工程,要准确把握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着眼于促进可持续发展,高度重视工程全寿命周期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目前我国规定工程设计的寿命年限为50年,这是指在规定的设计年限内,对房屋结构只需进行正常维护,而不需要进行大修,就能按预定目的使用,完成预期的功能;超过了设计使用年限并不是说房屋就不能使用了,只要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维修,就能够正常使用。因此,不仅要着力做好新建工程的质量管理,还要树立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质量安全理念,抓好既有建筑的使用管理。要加快建立健全既有建筑物安全检测鉴定、质量维修责任、质量安全保险等制度和机制,将工程质量管理进一步延伸到建设项目的使用维护、质量安全鉴定、改建等管理环节上,定期对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房屋进行使用维护,重点对超过了设计使用年限的房屋开展全面检查,做到科学鉴定和及时维修,确保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机制,探索用市场化的手段,切实解决质量投诉和纠纷问题。

    着眼于统筹城乡发展,积极推进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目前村镇建设工程的显著特征是量大面广但规模较小,缺乏有效的管理与服务。建设工程管理要加快由城市向村镇延伸和覆盖,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一是要加强对于限额以上村镇建设工程的管理,根据本地实际,制定规划,分步实施,尽快纳入到政府监管范围。二是要加强民居工程建设管理。对于农民自建住宅,在做好技术服务工作的同时,要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加强分类指导。在经济发达地区,很多农村居民已建有三、四层,甚至五、六层的楼房,这些建筑必须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实施建设。在经济还比较落后的地区,不能有太高的经济投入要求,要着重引导使用节约型的建设模式。三是统筹考虑新建农村民居的抗震、抗风和抗御其他自然灾害的设防水平,逐步提高村镇综合抗灾防灾能力。新建农村民居的抗震设防要与现有农村民居的抗震加固改造相结合,鼓励农民因地制宜对现有住房开展抗震加固改造。

    着眼于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强化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的全过程监管。建筑节能工作涉及规划、设计、施工、使用维护和运行管理等各环节,体现在采暖、通风、空调、照明等多个方面,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因此,必须强化以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贯彻实施为主要内容的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从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切实加强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节能技术要求和具体措施上做到全面覆盖,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综合实现建筑节能目标。要重点加强对公共建筑和民用建筑工程节能的质量监督管理,大力推广住宅建设的“绿色施工”,提高既有建筑能源利用的效率,降低施工过程中的能源消耗,促进环境保护。有条件的地区,要将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情况纳入信用档案管理,加大对节能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着眼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创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机制。要按照工程建设的发展规律,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监管效能。一是要建立市场与现场联动的监管机制。将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与从业企业的市场监管和资质管理结合起来,通过规范建筑市场进一步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二是要建立全过程的质量监管机制。重点从组织机构建设与管理职能上,加强设计环节和施工环节的统筹监管,逐步改变两者脱节的状况,实现相互渗透、一体化管理。要加强招投标管理、施工许可和工程监理等对工程质量监管的作用,注重工程使用阶段的质量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整体效益和技术质量水平。三是建立差别化监管机制。要进一步完善质量诚信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质量诚信度对参建各方主体的市场约束力,强化不良记录管理,依法严肃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落实质量责任,优化市场环境。四是完善工程质量保险机制。要积极推行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和执业资格人员责任保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着眼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五大体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要着力构建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管理体系。一是质量保证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细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施工图审查、工程检测等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和执业资格人员责任的落实。要根据新时期的发展要求和工程质量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技术标准。二是科学技术创新体系。要引导和推进企业积极吸收和应用先进适用的“四新”技术,鼓励企业研发自己的专有技术和工法。加强新技术、新材料的质量管理,有效控制技术风险。三是人才保障体系。要进一步完善注册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等各类注册执业人员的管理制度,全面推进项目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队伍建设。四是培训教育体系。要建立健全各类注册执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再教育机制,引导企业建立内部教育培训机制,特别是要加强一线农民工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质量意识和操作水平。五是中介服务体系。要加强对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工程监理、工程咨询等服务机构的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落实各类服务机构质量责任,为提高工程质量水平提供专业支持和保障。

    工程质量是全社会的事情。只有人人关心质量,才能人人享受质量。要唤起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工程质量、重视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质量,投身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来,共同推动我国工程建设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中国工程院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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