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在申报招标代理甲级资质、江苏春天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在申报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申报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根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对辽宁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江苏春天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弄虚作假行为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且这两家公司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弄虚作假行为予以通报批评,撤销其行政许可,该公司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